第4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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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有把握?赵局长问,现在农村的壮劳力基本都外出打工了,如果你给的这个条件可靠的话,很快能找到嫌疑人。

  我自认为应该没什么问题。我说。

  赵局长低声部署完侦查工作后,问我:你说说看依据。

  我说:第一,之所以是在马路东边的农村里寻找,是因为本案中涉及了两种工具,一种是挖坑的铁锹,一种是杀狗的镰刀。我要解释一下,我们偷偷地去检验了那条被杀死的狗的尸体。

  大家窃窃地笑。

  我继续说:这两种农具,只有在农村才可以轻易找到,而在城镇居民家中一般是没有的。尤其是镰刀。如果是城镇居民,他们最方便的杀狗工具可能是匕首、菜刀,而不是镰刀。

  赵局长点头表示认可。

  我说:第二,之所以寻找附近的住户,是因为法医讲究一个规律,叫作远抛近埋。嫌疑人的作案心理特征是选择和坠楼点、他的居住点之间的位置进行埋尸,而不会反其道而行。

  这个我懂。赵局长说,可是,一定要是非常强壮的成年男子吗?

  我说:根据尸体的衣着检验,死者的鞋帮有明显的拖擦痕迹,说明运尸的过程是控制上半身,下半身垂落在地上拖。我当时就在思考,死者体态娇小,嫌疑人没有运输工具,那么他可以肩扛、可以横抱,为什么要拖着呢?

  那只能说明嫌疑人体力不足啊。赵局长说。

  不。我说,体力不足更需要肩扛横抱了,夹着上半身拖着尸体,很可能是嫌疑人只用了单臂。为什么只用单臂?说明另一臂还有用。结合现场的情况,他的另一臂是夹了那条萨摩耶。我们想一想,死者最起码也有七八十斤,那条萨摩耶也有三四十斤,一个人同时夹着两具尸体,步行三公里,而不去寻找交通工具,说明这人非常强壮。

  那他为什么要一次性带两具尸体?有侦查员问。

  我觉得用狗尸体来隐藏人尸体是临时起意。我说,可能是在准备埋尸的路上,看到了狗,临时起意,就顺手杀了狗,顺路带了过来。

  死者只有二十二岁,你估计嫌疑人年龄如何?赵局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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