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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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以珩的头顶像是有个小灯泡突然亮了。

  他再抬起头往那一桌看去时,刚好看到那个姓鹿的年轻人转过身来看向他的方向。

  “对,动物的鹿,梅花鹿的鹿。”那人自我介绍道,“我叫鹿溪。”

  周围人又在应声附和着:“哦哦,原来是这个鹿!”

  严以珩也惊了——原来是你这个鹿!

  一年前在某间高中帮忙的情景悄然浮上心头,记忆中的脸也和面前的人逐渐重合。

  一年之前鹿溪高三,比自己小一岁;现在鹿溪大一。

  还真是他啊!严以珩哭笑不得:这阳城也太小了吧!

  不过,想起来归想起来,见过面归见过面,严以珩可真没想过要去找鹿溪说点什么——一来,他真干不出来这种事;二来,当时就那么一面之缘,鹿溪也不一定记得。

  想到这里,严以珩心里还有点尴尬。只见过那一面,他对鹿溪这个人实在没有太多印象了,要不是因为这个这么少见的姓氏,他可能真想不起来这人了。

  严以珩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移开了视线。

  这顿饭吃得很圆满,菜色很好吃,连饭后甜点都很丰盛。

  结束之后,一行人离开饭店,该打车的打车,该坐地铁的坐地铁。

  ——该开摩托的开摩托。

  鹿溪的车就停在路边,不需要人送也没打算顺道捎谁。他把夹在胳膊上的头盔往头上一戴,两腿一跨上了车,仰头冲强哥说:“走了啊,强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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