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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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去的案件基本都是民事争议,大案争田产,小案争兔子。我在听案的时候已经分心把诉讼费收取标准草拟了出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百分比收取,实在穷困的可以缓收。考虑到冯实的记忆力和领悟力都不错,我索性命他为立案庭庭长,负责案件受理,收取诉讼费,安排主审法官。

  这套程序并不复杂,其实和司寇署之前办案受理程序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收取诉讼费和甄别民、刑事案件而已。

  时间过得很慢,案子过得很快。一个时辰里,我断了大小二十三件民事案件,四起刑事案件——由受害人提起,司寇署介入直接提起公诉。看到贾政坐在公诉席上,我觉得有些别捏。法官居然身兼检察官和警察……没办法,咱们得容忍历史的局限性,对吧。

  我开始很好奇,这么繁琐的庭审,为什么那么多人还没看够热闹呢?难道是等着看打人?哥不喜欢打人啊,那四个刑案也因为犯罪事实太小,被哥罚做社区服务。

  趁着更衣的时候,我对一同进来的旁听众微微一笑,看到他满脸惶恐,做足了平易近人的模样,微笑道:“今天我判的如何?”

  “长官实在是洞察分明啊!”那人微微颤抖,“老奴从未想到,居然有如此断案神速,众人皆欢的场面。”

  众人皆欢?你是来搞笑的吧?

  反正哥让大家没话好讲就行了。这一下午的断案也已经引申出了不少法律原则,比如诚实信用、公序良俗、意思自治等等。只要充分领悟这些原则,民庭法官断案起码不会差得太离谱。

  而且我还教了那些理士审理民事案件的绝招——调解!

  凡是觉得不好判的,就鼓动调解。调解之后就是新契约,受到司寇署保护。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同样的案由不能起诉第二次,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人不满意了再来,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明白什么了没?”我在休庭的时候喝了口水,对坐在旁听席上的贾政说道。

  贾政看上去十分佩服我,主动朝我走了几步,奉上恭谨。

  “政今日才信天资非凡者与我等愚夫果然不同。”他一脸笑道。

  “我只是能抓住事物的主干罢了。”我谦虚道,“你来审理两个。”

  贾政一脸惊喜,躬身道:“仆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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