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赵奢就是这样。明明只是个田部吏负责收税的,居然可以以“官爵”杀人!哥身为邯郸士师都不敢擅杀,还要赵王批决之后才能执行死刑,你丫胆子是不是太大了?当然,这个时代没人觉得赵奢不对,就连平原君被我骂了之后都反过来举荐赵奢,博取贤名。

  不过我得说清楚,幸亏哥读过全本的《廉颇蔺相如列传》,否则压根不知道你是谁!说不定早就把你当反面人物咔嚓了!

  “大司寇以为,该当如何?”赵王何弱弱问道。

  我现在看到他白痴一样的笑脸就有些烦。倒不是说一定得死板着脸,但好歹该严肃的时候就严肃一点嘛。你是老板,得有点威仪好不好?

  “检举权分于天下,执刑权集于有司,非刑官不得断罪,非司寇不得行刑。”还有法官也得分上中下三级,每一级法官受理案件的大小也不同,每年参加考核。死刑案件只能由上级法官审理,小司寇复审,大司寇复核,国君批决。

  “如此才是圣人所谓慎刑者。”我总结道。

  赵何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木然地看着我。好吧,是我讲得太多太快你没听懂吧?我当即一点点解释给他听。以后所有人都可以检举不法,但所有抓捕、审理的权力都必须集中在司寇,哥不希望再看到有田部吏在那边杀人。

  司寇这里也只有理士、士师可以审案。法官职称和职务分离,允许出现上级法官是理士,而士师为中级法官的情况。根据法官的级别,可以受理标的额和量刑额不同的案件。

  简单来说,我把后世的级别管辖权从法院分配到了法官头上,这样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其实现在诉讼案件并不多。同时也为以后创建巡回法庭打下了基础。

  然后就是死刑复核程序了,虽然看起来复杂点,但是抹杀一个生命这种事再慎重都不过分。至于减少肉刑直至以自由刑取代,节约国家人力资源,这种事就不用在朝堂上说了,到时候在司寇署里开个会大家达成共识就行。

  在我解释之后,朝堂上静谧无声。

  “诚哉斯言。”也不知道肥义听懂了没有,反正这四个字的意思就是说:你说得太好了,爷支持!

  赵王听他老师这么说,也作出严肃状,道:“以刑事付予狐子,寡人无忧矣。”

  大老板都肯定了,下面的群臣自然纷纷附和,好像谁不参合两句就显得无知了。我本来以为这个时代上朝的人不会有明清那种浩浩荡荡文武百官的规模,谁知道今天一见才惊叹居然也有三五十口人!让我不平衡的是,一帮没有王命的下大夫都可以堂而皇之坐在堂上,我们司寇署从士师以下无论爵命,都没资格参与朝政。

  如果把朝堂比作战场,那么就是人多欺负人少。以后我得想办法充实一下司寇署,士师一级的通通弄到朝堂上来帮我打嘴仗。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