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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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在二选一之间,余爸把他的手机收走了,顺道收走了他的所有零花钱。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老爸。

  余爸是个严厉古板的学术导师,每次发起火来比他还大,连天花板都要抖三抖。

  余江火从小就怕他。

  “还什么还,我还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脸不屑地说:“等我凑够了钱,自己重新买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问:“江火你还去吗?”

  “去啊,放了学就去,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

  “说得对!”

  *

  于是,下午一放学,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意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

  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

  沈渐是个alpha,乐队里的架子鼓手,因为留了一级,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简晃是个beta,乐队里的键盘手,平时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

  余江火的音色比他们好,音域也更广一些,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两人都喜欢音乐,一见如故,就连上了高校也在一个班。fire成立后,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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