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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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少雌多,且雄尊雌卑,一妻多妾制度实行几千年后,却出现繁衍艰难的困境。

  为了挽救每况愈下的出生率,帝国修建了对雄虫雌虫相对平衡的婚姻法。

  雄虫实在太过稀少,推行一夫一妻制度显然不现实。

  于是婚姻法规定,雄虫成年后才能结婚。

  且必须先娶一位雌君,结婚满一年,或者在雌君怀蛋后,才能添雌侍雌奴。

  雌侍雌奴由雌君挑选,雄虫只有选择权,没有决定权。

  雌侍雌奴的数量,也由雌君决定。

  雌君拥有较高的家庭地位,几乎与雄虫平起平坐,也有部分财产自由分配权。

  雌侍虽不如雌君,却能从本该全部上交的财产里,每月领回一些自己支配。

  这样一来,愿意结婚的雌虫增多,出生率也随之提高。

  婚姻法一改,雄虫的利益受到损害。

  不是没有雄虫游行抗议,但都被镇压下去了。

  沈然殿下敢违反婚姻法,可见这位帝国继承虫的心中,并不把雌虫当虫看。

  更有可能继位后,会推翻现行的婚姻法,改行旧制。

  不娶雌君,先纳雌侍雌奴,是表明态度,也是一种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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