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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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獒出了暖阁直奔训练场,行至一半时,忽地看到走道前头有人,他飞快躲到了石柱子后头。

  “你放心,我会将这些银子交给你娘亲的。”

  “多谢张管事帮忙。”

  “行了,回去歇着吧。”

  等前头没声儿了,赤獒才从石柱子后走出,方才谈话的两人他认识,一个张落,一个猎隼。

  斗奴场里的斗奴有六七百,而他只认识几个,猎隼便是其中之一。一是上竞场的斗奴里头有个胜负场次排行,通常是他第一,猎隼第二;其次,猎隼这个人他略有耳闻。

  猎隼并非彧国人,而是逃难来的外族人,为了能让年迈的母亲得到一张在帝都城里生活的文牒,十岁的猎隼将自己卖进了斗奴场。在斗奴场里,他训练得比任何斗奴都刻苦,目的便是上竞场挣钱养活他母亲。

  张寇锦定过一个规矩,凡是在竞场获得胜利的斗奴,每场都能拿到二两银子,若是当天看台座无虚席,他们还能再拿一两。至于这些钱,他们可以随意处置。

  猎隼人在斗奴场自然是出不去的,也极少有人点他遛弯,因为他沉闷无趣,所以他只能求张落,让张落带钱给他的母亲。

  赤獒扫了眼张落离开的方向,讥诮地哼了一声。

  别人蠢别人的,不到用时,他并不会管。

  赤獒踩着夜色进入训练场,场内四角的火盆还未熄灭,“滋滋”燃烧着,麋鹿早早等在石阶上,仰头欣赏璀璨的星空。

  他径自走过去,在麋鹿坐的下一格石阶上坐下。

  麋鹿侧过头,仔仔细细地审视着赤獒,许久才说话,“听人说,有个天仙般的小姑娘总是来找你,这件事你为何不同我说?”

  “她只是个来寻欢的女人。”赤獒轻描淡写道。麋鹿会知道这事,他并不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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