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歌神 第890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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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了合同该不会我就只能用他们的产品了吧,不好用怎么办,我不喜欢怎么办!我不要!”

  “我已经唱了那么多歌了,为什么还要我去代言!”

  反正,谷小白的各种刁钻理由,处处透着一股厌学的坏孩子才有的气息。

  对此郝凡柏和闪姐真的特无奈。

  但他们能怎么办呢?……未成年的小屁孩的想法,谁能理解呢?难道你去打他?

  别的明星是不是代言,往往是经纪公司、经纪人说了算,都是工作。

  谷小白就是自己的老板,他不喜欢谁能强迫他?

  而郝凡柏和闪姐放任谷小白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

  谷小白真的很能赚钱。

  如果随便去节目上唱几首歌,就能赚走别人一场晚会制作费用的几分之一。

  出张ep,出张专辑就能让服务器挤瘫了。

  八万八千人的巡演,一开就是十二场……

  行吧,代不代言的,您高兴就好。

  对谷小白这种层级的人来说,代言其实已经完全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一种身份、层级、咖位的体现。

  要有合适的品牌,合适的产品,合适的厂商,双方共同促进,产生有趣的化学反应,不然就是拉低了谷小白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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