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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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这次纠纷没过多久,就到了一个复古小巷子口。

  下车。叶古榕把车停下,冯野松不情不愿地拔掉安全带,打开车门下了车。

  叶古榕先带他去了一家狼毫店,他们现在普遍都在写大字,狼毫对于他们来说很合适,狼毫属于硬豪类,有着出色的弹性,并且不卧笔,叶古榕写瘦金体的时候,很喜欢用狼毫笔,勾线可以细,而且看着很刚劲,硬挺。

  抛开别的因素不谈,叶古榕认为冯野松要是真的要写字,那也该用狼豪,正如他名字那样,应该具有那种野性的美,写的字也应该硬挺,有力。

  冯野松进店子之前还在闹别扭,怎么吵都吵不过叶古榕,还能被分分钟回怼。

  叶古榕进店子的时候,他也不进去,就站在门口生闷气。

  叶古榕看向他的时候,他正鼻孔外翻,嘴唇紧抿,全身上下都透露着,我在生气,别来碰我的信息。

  叶古榕拿着一支笔朝他走过去,全当他在耍小脾气,丝毫不在意。

  你看下这支笔你喜欢吗,我觉得很合适。叶古榕言简意赅,并不想再和他争吵。

  冯野松没动,只是抬了抬眼,单眼微眯,单侧嘴角微挑,不屑地说:你选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叶古榕转身让老板包了起来,这老板和他是老熟人了,叶古榕在白城这些年,写废的笔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他这里的笔,质量是杠杠的,再加上价格合适,叶古榕便经常来这里拿笔,一来二去,两人越来越熟,逐渐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人谁啊?这么大脾气。他没忍住问了一句,他还挺不爽的,竟然在他面前朝他兄弟甩脸子。

  老板的孙子,不想写字的很。叶古榕两句话就介绍了这件事,因为是老板的孙子,所以不能拒绝,因为不想写字,所以甩脸子。

  叶古榕摇摇头,就当是年轻人的恶趣味了,把那支笔包好后,又去挑了墨水,纸,和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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