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隔日一早姜郁母亲从外地赶回松河,拖着女儿到派出所改口,说强奸纯属子虚乌有。鉴于警方没能从被害人身上取得凶手的有效生物样本,被害人又矢口否认存在强奸,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从那以后,姜郁每次见他总是低头躲开,脸上很少再有笑容,直至次年高考结束,她离开了这座城市,也从他的世界彻底蒸发,杳无音信。

  第44章 44. 「李素兰故意杀人案」·法律援助

  周三上午九点,姜郁如约来到滨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做了个登记,然后拿着中心老师预先整理好的当事人资料来到专门负责接待电话咨询的办公室。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指派。姜郁今天负责对接的都是主动申请的当事人,大多数是因为自身经济条件较差,没有能力聘请律师。

  不同于一般的委托案件可以先行阅卷,姜郁在接电话以前并不了解每位咨询人的具体案情,只能通过通话交流获知案件信息。而绝大多数的当事人往往只顾一股脑地倾诉,难能抓住案件要点,姜郁也只好在耐心倾听地同时努力获取重要信息,不时打断对方的口若悬河,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地提供帮助。

  先后接了两通电话,她就觉得喉咙发干,起身去一旁的饮水机打水。这一口水还没咽下,第三通电话就打了进来。

  她忙放下水杯,接起电话的同时翻开一旁的资料册。

  第三位当事人名叫李素兰,43岁,上个月底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滨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于市属第二看守所。

  核对完毕身份信息后,姜郁问对方想要咨询什么问题。不同于前两位当事人的情绪激动,电话那头的李素兰明显平静许多。

  “我杀了我丈夫。”她说。

  空气忽然静了一瞬,姜郁也愣了愣,才问:“人死了吗?你知道吗?”

  “死了,”李素兰的语速很慢,停顿的间隙仿佛是在回忆那天,“当场就没气儿了。”

  故意杀人既遂,依法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杀人偿命”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比起《刑法》之中规定的其他恶性犯罪,哪怕都是十年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量刑区间,也只有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是将“死刑”规定在了首位。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