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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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潋初看了一遍拍摄的剧情,发现旁边的宋清研支支吾吾的,欲言又止。

  他摘下鸭舌帽坐下来:“有话快说。”

  手长腿长,身段清贵,仅仅是坐在那,自有一种风流气韵。

  宋清研看一眼沈潋初的手,然后搓搓自己的手掌,脸上的笑意真诚到有些殷勤:“沈潋初,小沈总,就是……”

  “?”沈潋初眼神狐疑,把自己的爪子收回来揣兜里,隔绝了男人的视线。

  “咳,你也看了镜头了吧,好是好,但不是最好,总缺点什么。”宋清研挤眉弄眼地暗示他,眼神期待。

  回想一下刚刚看见的镜头,啊,沈潋初挑眉,单手托腮:“宋导对古筝也有研究?”

  电影主角团中的男三九歌,是一位半妖,音修,善用古筝,在大战开启之前,男三便是用古筝的乐声为信号,为男女主传信,男三古筝镜头的运用,也推动了剧情的发展。

  宋清研眼里只有沈潋初搭载铁椅子扶手上的那只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指尖带着一点薄薄的粉,依稀可见伏在白色皮肤下的青色血管。

  在导演的眼里,这是近乎完美的一双手——沈潋初在他眼里也是近乎完美的。

  他的相机里存着一张几年前初见沈潋初的照片,背景是塞外的漫漫黄沙和残桓断壁,沈潋初戴着黑色头纱,坐在沙丘上,望着远方。

  镜头里,只露出他半张素白的侧脸,瞳孔里倒映着灿烂云霞,像是被造物主过分偏爱。

  那时候他想着一定要把人挖去当明星,拍戏也可以,当模特也可以,这种美貌就应该永世流传。

  “我记得,小沈总的古筝造诣也很高呀。”宋清研面露乞求,好像沈潋初不答应他就能跪下来抱住他的裤脚乱喊。

  “真的求求了,元易琼他虽然学了点皮毛,但是他音乐天赋为负,感觉真的不一样,九歌他三岁学筝,筝就是他的第二条命,不能出差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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