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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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道太乱,郭禧放心不下侄子,派家将赵昂带着两个武艺出众的游侠儿一路护送。郭嘉挑了三十个训练有素的青壮家丁随行,

  从颍川阳翟走到冀州常山郡,郭嘉的骑术得到了质的飞跃,虽然还不能和家将赵昂相比。但需要逃命的时候应该不会拖后腿。

  至于为什么是常山郡?

  因为赵云是常山真定人,白马银枪赵子龙,那是武将中的白月光。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当然要争取改变他的未来。

  正胡思乱想,只见身旁飞驰的骏马上,赵昂突然放开缰绳,挽弓,搭箭,箭去如流星,正中伏在路边灌木丛中的什么东西。

  郭嘉和赵昂同时勒马回转,迎上装着行李的两辆牛车和步行的家仆队伍。一个青衣小厮一溜小跑,冲到灌木丛中捡回了赵昂的猎物,是一头小鹿。

  铁箭从小鹿的眼眶穿入脑中,小鹿立时毙命,拔箭的时候还带出了一只眼珠。

  赵昂曲指一弹,那眼珠子直飞出去,没入荒草中消失不见。他粗略地擦拭了一把箭头上的血迹,随手把铁箭插回背上的箭袋中。

  郭嘉默默旁观,忽然问:“伟璋是瞄准鹿的眼珠射的吗?”

  赵昂直盯着郭嘉挂在马背上的酒囊:“让公子见笑了,我幼时家贫,靠打猎贴补家用,这些皮毛能换钱的猎物,都只射眼洞,不在皮子上留下箭孔,才能卖好价钱。”

  郭嘉解下酒囊,抛给赵昂。

  赵昂从牛车上取来一只木碗,放了半碗热腾腾的鹿血,再兑上半碗酒,就这么参着一饮而尽。

  他一边狂饮血酒,一边偷偷观察郭嘉。

  少年脸上毫无异色,坦坦荡荡和他对视,并没有对生血参酒喝这种野蛮粗旷的行为表现出反感、或者别的什么情绪。

  这倒让赵昂有些意外,他是凉州天水人。跟着郭禧从洛阳到颍川,这两个地方是出了名的富贵繁华乡,这里的士族都过得矜贵安逸,把凉州人当野蛮人嘲笑奚落,他们嫌弃赵昂豪放粗俗,赵昂嫌弃他们附庸风雅,他只服郭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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