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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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轩景的粉丝很多,其中不少比骆笛要狂热百倍,那种疯狂迷恋类似吸食了鸦|片,但眼前这个大男孩欣喜却不疯狂、激动却不冲动的表现,却让他不由得柔软了眼神,他是发自内心地因为他而觉得快乐,那点快乐来得太简单,像是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如果你是住这里的话……”聂轩景伸手指了指骆笛家的门,微微勾起嘴角,一双眼笑如桃花,又指了指另一扇门,“那我们就是邻居了,我住在你对面。”

  骆笛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又扭头看了看身后自己家门,像是在衡量两扇门之间的距离,像是在确认两扇门的确处在同一次元。

  聂轩景看着他的呆样,忍不出轻笑出声,见骆笛望过来,他不知想到了什么,那昙花一现的笑意又倏然消失在唇边,留下一点点苦涩的弧度。

  聂轩景拿出钥匙,走到自家门前把门打开,亲自向骆笛证明了他们的确是邻居这个事实。

  “等等!”骆笛见他推开门,以为他要马上进去,连忙叫住他,“请稍等一下,一下下就好!”

  说完竟也飞快地掏出钥匙,转身开门进屋了。聂轩景有些好奇他要做什么,便跟着走到他门口,看他到底想做什么。

  屋里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翻箱倒柜的声音,很快,骆笛抱着只瓷白的花瓶跑了出来,手里还拿了只马克笔。

  他把笔递给聂轩景,两只手端正地把花瓶捧到胸口,两只眼睛亮亮的,郑重地请求道:“请给我签个名吧!”

  聂轩景:“……”

  沉默了几秒,聂轩景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是让我签在花瓶上?”

  骆笛也反应过来,捧只花瓶让偶像签名什么的,好像是不太常见的样子,但他觉得自己的选择还是很有道理的,于是也顾不上尴尬,一本正经地解释着——

  “本来我是想拿个笔记本或者你的电影的光盘什么的,但是那些东西我要是经常拿出来看的话,会不小心弄坏或者弄脏,时间久了,字迹可能还会褪色;我还想过杯子或者茶几什么的,但是这些东西使用频率太高了,我觉得显得不够尊重;最后看到这个花瓶,就觉得很合适,我把它摆在桌上,不会动它,但随时都可以看到,用马克笔写一般也不容易褪色。”

  聂轩景听完骆笛的理由,觉得说得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第6章 被“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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