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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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耀眼的,就是王三郎。

  十二岁的案首,而且还是县试、府试独占两元。

  如今王氏族人提及王三郎,都要赞成两句,媒婆几乎要踏破王家大门。安陆四姓的沈、刘、吕都使人说项,有召婿之意。最后还是十二房露出风声,说起王三郎的亲事已经议了,是“亲上加亲”,杨氏娘家那边的女孩,那几家才算消停下来。

  虽说《大明律》上明令禁止中表婚,可这是个人情重于法理的时代。即便真有人不知趣,去告谁家与谁家中表结亲,衙门里也不会那么无趣地纠着《大明律》,判人家夫妻合理,多是一句“其情可悯”之类交些罚银就结案,告状之人说不定反而要追究“居心叵测”之罪。

  出嫁女将女儿嫁回娘家,叫“骨血还家”,多少还有些忌讳;可出嫁女从娘家侄女出选媳妇,却是世间常态,这就是“姑做婆”。

  心疼女儿的人家,舍不得闺女嫁到旁人家吃苦,多是在出嫁的本家姑奶奶里找亲家。

  远的不说,就说兴王妃生母是吴夫人,嫂子是吴氏,两人便是嫡亲的姑侄。还有十二房的王崔氏与小崔氏,也是嫡亲姑侄。

  同样是新出炉的小童生,道痴也是很抢手的。

  沈、刘、吕这样的大姓人家当然不会关注道痴这个王家旁支子弟,关注外九房、想要与之结亲的,都是前后街坊,王家的这些外亲。

  道痴早就跟王宁氏提过,十五岁之前不议亲,过了十五岁成童礼后再说亲事。因此,对于那些上门提亲的人,王宁氏都用“大师算过,不宜早婚”的名头婉拒。

  去年十月,顺娘行了及笄礼,王宁氏做了一个决定,改变了召赘的主意,打算将孙女外聘。

  老太太是这样对道痴说道:“若是大好男儿,有几个肯为赘婿?我先时舍不得你姐姐外嫁,不仅是因嫁妆的缘故。若是单为了嫁妆,卖了几亩地总是成的;更重要是怕她出阁后没依靠,在婆家受欺负。如今有了你这个兄弟,总会护着她,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道痴还是舍不得将顺娘外嫁,毕竟他在家里的时间有限。若是顺娘外嫁,那家里就剩下王宁氏一个。可是总不能为他一个人的私心,就阻了顺娘的因缘。既是老太太做主,他便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等老太太将孙女外聘的消息传出去,相继有人登门,可是对方条件都不怎么样。毕竟外九房贫弱,顺娘嫁妆有限,加上她又是“丧妇长子”,占了“五不娶”之一。

  想要求之为妇的,不是商户人家,就是王氏外亲续弦的,看上的不过是外九房的清白名声,还有道痴这个为世子伴读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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