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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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方提出,应该将本案移交到其他中立区域进行审判。”

  从实际情况上来说,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要求也是合法的。

  因为,理论上,不论任何一个地方进行审判,法律都不会出现任何变化,所以,结果都应该是相同的。

  而理论,永远只是理论。

  而是否同意转移,这就不由得陪审团说的算了,这是法官的权力。

  斯坦利·韦斯伯格装模作样的沉思一番后点头答应下来。

  至于移交到哪里审判,那就是法院体系说了算了。

  洛杉矶地区的黑人法官只有二位,他们的意见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最终,审判的地点放在了距离洛杉矶县不远的小城西米谷城。

  而西米谷是白人聚居区,这里比较保守的,传统势力和传统观念比较浓厚,他们天然地支持警察的执法行为,对黑人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

  果然,案子一转过去,那边就组成了一个12人的小陪审团,而陪审团成员中,白人10人,拉丁裔1人,亚裔1人(韩国人)。

  消息一经发出,各大电视台就开始疯狂报道。

  “罗德·金案件移交西米谷城,西米谷城人口构成……据悉,西米谷已经组成了12人的陪审团,其中,白人10人……以上,来自新世纪传媒报道。”

  理论上,电视台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公开,起码不能有太明显的偏颇,所以,各大电视台的报道与新世纪几乎差不多。

  通篇都没有提一句‘种族歧视’‘白人至上’,但,只要看了报道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一件事,罗德·金案件在西米谷城审判,一定会遭到不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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