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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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江也是个傻缺。当裴寂把许敬宗写好的奏折拿给躺在床上的胡江看时,胡江简直是以乐疯了的态度,欣然同意了裴寂和许敬宗的做法。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裴寂和许敬宗在拿他当枪使。

  于是,第二天散朝过后,李世民的书案上就有了一份胡江弹劾赵云泽多行不法之事的奏折。

  许敬宗为赵云泽罗列了七大罪:

  一,居心叵测。赵云泽将武库别署称之为“祝麓山庄”,其“祝麓”二字,合“逐鹿”之音。赵云泽其心可诛。

  二,私制法令。武库别署各项规章制度,皆出自赵云泽之手,且多与朝廷各衙门规制相悖。

  三,暗植党羽。赵云泽到任武库别署署令后,极尽拉拢人心之能事,武库别署一班官员,唯赵云泽之命是从,不论对错。

  四,骄横跋扈。赵云泽执掌武库别署,其令出必践,容不得他人意见。赵云泽常挂在嘴边两句话。其一,“第一,署令大人说的都是对的,第二,若署令大人说的不对,请参照第一条执行。”其二,“我的命令,你们理解了要执行,不理解,那就在执行中加深理解。”

  五,公器私用。赵云泽对别署官员吏役及工匠,只以个人好恶乱行赏罚。

  六,挥靡国财。赵云泽私自改工匠一日两餐为一日三餐,且伙食丰盛。赵云泽以武库别署公帑,私行酿酒、净盐之事。且把所得之酒、之盐,作为赏物分发于别署众员,以国财为其拉拢人心。至于赵云泽有无私下售酒、售盐,尚未查证。

  七,疑其行凶。赵云泽对别署内卫团旅帅胡江,向来恶之。胡江被凶徒打断腿一事,疑为赵云泽指使。其目的,就是想将胡江赶出武库别署。

  第214章 七大罪(下)

  许敬宗为赵云泽罗织的这七大罪名,尤以前三条罪名最为严重。居心叵测、私制法令、暗植党羽,这完全就是在告赵云泽谋反了。谋反,无论在哪个朝代,那都是最重之罪。

  至于后面的四条罪名,倒也算不上重罪。

  赵云泽的这些罪名能不能成立呢这不是许敬宗说了算的,也不是赵云泽说了算的。得由李世民说了才算数。

  除了最后一桩“疑其行凶”之罪,尚需要通过调查取证之外,其余的罪名,那完全就是可成立可不成立的。如果,李世民对赵云泽生厌了,不用别的罪名,光是第一条“居心叵测”之罪,就可以摘了赵云泽的脑袋。祝麓,逐鹿,你赵云泽想跟谁逐鹿这种用牵强附会的文字狱来给官员定罪杀头的事情,在封建王朝举不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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