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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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会上,由王霖提议,文武朝臣商定,然后皇帝发布诏命明发中外。

  从即日起,大燕进行行政区划和军事防御体制改革。

  将原有的前宋王朝所设的路(道)、州、县的行政区划改革为行省、府(州)、县三级体制。

  在全国设立直隶、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甘陕、江苏、江西、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贵州、云南、四川、广西十六个行省,行省之下辖府(州)、县两级地方治理衙门。

  将雁北九州并入山西行省。

  将燕云数州并入河北行省。

  其余燕云各州并入直隶行省。

  同时设立西夏郡国,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但朝廷在西夏设立宁夏安抚使司和宁夏卫,保证驻军。

  设立吐蕃安抚使司,吐蕃卫。

  同时,参照明代体制,对地方治理体制予以改革。

  在行省层面,设立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传布朝廷政令,考察本省官吏。

  管理户口、田土及科举贡士行政。对省内宗室、官吏、学校师生、驻军,班发禄俸、廪粮。

  呈报自然灾害情况并实行赈济。均衡全省赋役额度,规定征收标准。地方的重大行政事宜或有所兴革,要会同都指挥使司、按察使司商定。布政使司通称“藩司”。

  提刑按察使司——设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一人,正四品。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劾官吏,抑制豪强,平反冤狱,澄清吏治。副使与佥事等官分道巡察,负责管理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等监察行政事宜。按察使司通称“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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