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警察局呀!"他很轻松的说道。
"怎么可能!"我半信半疑的说。
这回轮到她感到惊讶了。"难道你看不出来。"他指了指胸前,"我是这里警官啊!而且从八岁那年就是如此。"我这才知道,原来被我以为是胸针的东西,竟是这里的警徽。不过如此一个黄毛丫头,居然可以做这里的警官,其中必有蹊跷。
就在我绞尽脑汁思考其中的原委的时候,女孩似乎看出了些门道,"嘿!你别是不会骑马吧。真逗,挺大个的人,连马也不会骑……嘻!"
女孩的笑自然是动听的,可这动听的笑,却是任何性娇气傲的男人(包括我在内)都难以接受的,"谁说我不会骑马!"说着,我绕到另一匹马的旁边,掳过缰绳,飞身上马。虽然,从马术课结业,到如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但是,我对于自己优雅的上马姿势依然感到自傲。
女孩见我上了马,便收敛笑容,说了一句:"跟我来!带你去见路易。"随即,催马飞奔而去。而我却坐在马鞍上,愣愣的望着女孩远去的身影。他说,让我跟着她,笑话!她跑得这么快,我怎么跟得上。更令我惊讶的是,原来马可以跑得这么快。这对于生活在动物权利的年代之中的联邦公民来说,的确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我就这么愣在那里。大约过了6、7分钟,女孩和她骑的马又折了回来,非常生气的说,"喂!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想见路易了吗?"
"我叫罗凌霄。不叫'喂'。"我说,"路易住的地方,离这里有多远?"
"20哩。"
"20哩?!"我张大了嘴巴,"别告诉我,你打算让我骑这玩意儿去吧!"
女孩的嘴边,划过嫣然的一笑,没再说话。之后,掉转马头,催马又去。还没等我再次有所反应。一声口哨传来,胯下的坐骑,仿佛着了魔一般,突然飞似的蹿了出去。倒霉的当然是我,要不是我的手还紧紧的握住了缰绳,恐怕早已经从马背上被甩下来了。结果,因为启动仓促,头上的帽子因为惯性被甩了出去,可又没法子去捡。唉!那可是要花上我一个礼拜薪水的高档货。
第五章
远古先民们生活的实像,我们已经无从探究。但是,我们可以了解的是,他们之所以会超越"物竞天择"的定数,成功的自立于世界。在我看来,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学会了驯服。对于化学界来说,人类驯服了火;而对于生物界来说,人类驯服了马。前者因为驱走了寒冷和黑暗而使得人类得到了时间的延展;至于,后者因为加快了行进的速度而使得人类得到了空间的展拓。回眸数千年的文明历史,我们的所作所为,又在多大的程度上超越了对时间和空间的诉求呢?
当我最初骑乘在飞奔的骏马之上的时候,我的心中充满了畏惧和慌乱。然而,一旦马儿轻快的步伐,超越了最后的文明驿站。最终回归到,赋予它生命和责任的大草原之上。这时,它就不再有任何额外的束缚,可以尽情的感受着天与地之间,无垠的广阔和无比的瑰丽。它奔跑,因为它陶醉;它陶醉,因为它熟悉这里的一切美;它熟悉这里的一切美,因为这里是生养它的故乡。
那么,骑在它背上的人呢?最初的畏惧与慌乱,已经随着原野上勇敢的风,飘荡而去。原本深藏在潜意识里,流荡在血管中的野性,重新占据了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收紧手中缰绳,俯下身子靠近马背,两腿加紧马的身子。早已经被遗忘在DNA双螺旋中的遥远记忆,重现于眼前。
↑返回顶部↑
"怎么可能!"我半信半疑的说。
这回轮到她感到惊讶了。"难道你看不出来。"他指了指胸前,"我是这里警官啊!而且从八岁那年就是如此。"我这才知道,原来被我以为是胸针的东西,竟是这里的警徽。不过如此一个黄毛丫头,居然可以做这里的警官,其中必有蹊跷。
就在我绞尽脑汁思考其中的原委的时候,女孩似乎看出了些门道,"嘿!你别是不会骑马吧。真逗,挺大个的人,连马也不会骑……嘻!"
女孩的笑自然是动听的,可这动听的笑,却是任何性娇气傲的男人(包括我在内)都难以接受的,"谁说我不会骑马!"说着,我绕到另一匹马的旁边,掳过缰绳,飞身上马。虽然,从马术课结业,到如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但是,我对于自己优雅的上马姿势依然感到自傲。
女孩见我上了马,便收敛笑容,说了一句:"跟我来!带你去见路易。"随即,催马飞奔而去。而我却坐在马鞍上,愣愣的望着女孩远去的身影。他说,让我跟着她,笑话!她跑得这么快,我怎么跟得上。更令我惊讶的是,原来马可以跑得这么快。这对于生活在动物权利的年代之中的联邦公民来说,的确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我就这么愣在那里。大约过了6、7分钟,女孩和她骑的马又折了回来,非常生气的说,"喂!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想见路易了吗?"
"我叫罗凌霄。不叫'喂'。"我说,"路易住的地方,离这里有多远?"
"20哩。"
"20哩?!"我张大了嘴巴,"别告诉我,你打算让我骑这玩意儿去吧!"
女孩的嘴边,划过嫣然的一笑,没再说话。之后,掉转马头,催马又去。还没等我再次有所反应。一声口哨传来,胯下的坐骑,仿佛着了魔一般,突然飞似的蹿了出去。倒霉的当然是我,要不是我的手还紧紧的握住了缰绳,恐怕早已经从马背上被甩下来了。结果,因为启动仓促,头上的帽子因为惯性被甩了出去,可又没法子去捡。唉!那可是要花上我一个礼拜薪水的高档货。
第五章
远古先民们生活的实像,我们已经无从探究。但是,我们可以了解的是,他们之所以会超越"物竞天择"的定数,成功的自立于世界。在我看来,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学会了驯服。对于化学界来说,人类驯服了火;而对于生物界来说,人类驯服了马。前者因为驱走了寒冷和黑暗而使得人类得到了时间的延展;至于,后者因为加快了行进的速度而使得人类得到了空间的展拓。回眸数千年的文明历史,我们的所作所为,又在多大的程度上超越了对时间和空间的诉求呢?
当我最初骑乘在飞奔的骏马之上的时候,我的心中充满了畏惧和慌乱。然而,一旦马儿轻快的步伐,超越了最后的文明驿站。最终回归到,赋予它生命和责任的大草原之上。这时,它就不再有任何额外的束缚,可以尽情的感受着天与地之间,无垠的广阔和无比的瑰丽。它奔跑,因为它陶醉;它陶醉,因为它熟悉这里的一切美;它熟悉这里的一切美,因为这里是生养它的故乡。
那么,骑在它背上的人呢?最初的畏惧与慌乱,已经随着原野上勇敢的风,飘荡而去。原本深藏在潜意识里,流荡在血管中的野性,重新占据了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收紧手中缰绳,俯下身子靠近马背,两腿加紧马的身子。早已经被遗忘在DNA双螺旋中的遥远记忆,重现于眼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