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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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杀不死,赶不走。

  这种习惯还真是可怕,特别是你不需要的时候,就像慢性毒、药,一点点的侵蚀你脆弱的身体,如蝼蚁钻心,连呼吸都疼。

  可就是那幅模样,那张看不出任何情绪的脸,让他的心第一次感受到悸动,从此那颗心脏被命名,只为夕晚一个人跳动。

  只那一眼,仿佛雕刻一般,深深烙印于心脏最深处。

  那时林空雨17岁,遇见了16岁的夕晚。因为那个人,那一天,那个场景,都变的格外清晰特别。好像那人有特异功能,霸占着他的心,却又不给他任何回应。

  要用多少次失望,才能换来一次决绝的离开。

  他想了想,夕晚当初为什么会同意和他结婚呢,除了那种需求,他实在想不出一个像样的可以哄骗安慰自己的理由。

  他们在那方面非常契合,如果非要用什么来形容的话,应该是一种古建筑结构——榫卯结构。

  他们每次办事前都会喝很多酒,这种习惯像俩人约定俗成似的,一周三到四次,就跟完成任务一样,不是他喝就是夕晚喝。只要喝多了,彼此就会心照不宣的知道对方是想要了。俩人就像天生为了取悦对方而存在。可也只是肉、体方面罢了,精神层面俩人就跟不相熟的朋友似的,或像一场永无止境的追逐,林空雨就是那个无所畏惧的跟屁虫,只有一腔愚蠢可笑的热血,时间久了,他也累了、倦了,追不动了。

  现在想想,还真是好笑,没有一点感情基础,却平平静静的生活了两年,除了不爱,俩人没有发生过一次争吵。

  林空雨无神的眨了眨眼,“不重要了,麻烦夕总尽快弄一下离婚协议书,早点结束,各自……”

  “你在哪,我们见一面吧。”

  林空雨一愣,随即苦笑道,“这种事还需要夕总亲自处理,还真是敬业啊,夕总日理万机,就不麻烦了,你让你助理把资料带来就行。”

  话是这么说,可林空雨到底是想见一见他的。

  知道不属于自己,可是当那束光照到自己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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