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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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立民笑道:“受人所托而已。”

  “先生受何人所托?”

  “恕难告之。”虞立民道,“若需要时,自然会告诉你,我家主公不想打扰惦记。”

  胡光起将此事和胡聘之说了一下,胡聘之很是惊奇到底是谁,但对方坚持不说,他们也没办法查到。

  此时皇上再发新政令,责令各省建立警察制度,以取代和接替现有的捕快制度。胡聘之于是找到陶模商议,此时曹跃也在总督府上,出乎胡聘之的意料之外,曹跃非常支持光绪的这一道政令,建立警察制度。

  曹跃主动提出由自己尝试建立陕西的警察制度,陶模思考之后决定由曹跃负责,胡聘之离开甘陕总督府之后,换一拍大腿气道:“原来让他俩一唱一和,把我给蒙住了。曹跃已经掌握军权了,如今再掌握陕西警察,那岂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要仔细看好了他,若是他建立警察制度之中稍有不慎,我就参他一本,让他放权。”

  让胡聘之失望的是,曹跃随后召开陕西省各县捕头捕快大会,并宣读圣旨建立陕西警察制度,同时建立起四级警察制度,第一级为乡镇警察所,一般为5人至7人之间;第二级为各县警察局,第三级为各府警察署,第四级为陕西省警察厅,四级警察部门受甘陕总督府管辖。各警察所局署厅组成人员由捕快、绿营、巡防营、退役士兵组成。

  陕西省警察厅设立稽查科、特训科、刑侦科、特案科、经纠科、人事科、财务科、档案科和羁押科,其中稽查科是负责监督督办警察的科室,相当于警察系统中的宪兵。而特训科负责警察的培训,建立陕西警察学校,以及招聘警察考察学员能力。经纠科则是负责侦办有关于经济诈骗等经济犯罪的科室,刑侦科是负责侦办一般暴力犯罪人命案件,特案科则是负责侦办特案要案大案,另外如间谍案等也由特案科负责侦办。至于人事科、财务科、档案科显然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它们的作用,羁押科则负责监狱关押看守。

  曹跃推荐西安巡防营副统领孙浩志担任陕西省警察厅厅长,王文正担任陕西省警察厅副厅长兼稽查科科长,由他二人辅佐自己完善陕西省警察系统。

  胡聘之目瞪口呆,因为曹跃建立的警察制度不仅仅完善,而且完美,他甚至跳不出任何毛病来——如果说一定要挑毛病的话,那就是曹跃任人唯亲,孙浩志是曹跃的部下,王文正不但是曹跃的部下,还是潼关人,曹跃从潼关就开始带出来的兵。

  当然了,胡聘之估计这么弹劾曹跃,肯定自己惹得一身骚。而且他分析起来,曹跃虽然是后党支持者,可是他的内心之中是支持维新变法的,只不过碍于立场罢了。他将曹跃在陕西建立的警察制度写了一封奏章,连夜准备让人发到京师,并申请全国效仿之。

  当夜写完,胡聘之反复检查了一遍,安心不已。

  此时儿子胡光起来了,说道:“父亲可否安息?”

  “有什么事儿?进来说吧。”胡聘之道。

  胡光起犹豫不决,才说:“就是陶家二小姐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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