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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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农业与农民

  奥斯曼帝国属于典型的农本社会,绝大多数的人口生活在乡村,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构成奥斯曼帝国经济生活的基础,土地无疑是获取财富的首要来源,小农经济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农民普遍沿袭休耕和轮种的农作技术,采用家庭耕作的传统方式,农具简陋,技术落后,粗放经营,自给自足。奥斯曼帝国传统农业的典型作物,是以谷物为主的粮食作物。冬小麦构成最重要的粮食作物,秋季播种,春季收割。夏季作物种类繁多,水稻、亚麻、棉花、烟草、甘蔗和咖啡在诸多地区广泛种植。至于游牧的经济活动,主要分布于定居世界边缘的高原、山区和沙漠地带。游牧民大都从属于传统的血缘组织,处于居无定所的生活状态,追随称作舍赫和贝伊的部族首领,向奥斯曼帝国缴纳赋税,提供劳役。

  奥斯曼帝国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土地税构成奥斯曼帝国首要的岁入来源。耕种米里的农民作为国家的佃农,领有称作西夫特的份地,缴纳国家规定的租税,享有世袭租佃权,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随意转让和分割继承,不得置土地处于荒芜状态超过3年,由此形成规模庞大的小农阶层。“在土地上劳动的农民,只要保持耕作和纳税,他就有权一直耕种这块土地……农民可以把这种权利传给儿子,但是在没有得到提马尔领主的特别允许之前不能把它卖掉或赠与别人”。[4]在理论上,官府根据土地的耕作条件征纳农作物产量的10%—50%作为土地税。然而,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征纳的数额取决于国家控制的程度。农民除缴纳土地税以外,还承担名目繁多的杂役,所剩无几。税收包括货币税和实物税两种形式,各地区由于所处自然环境、地理位置和交通状况不同而存在明显的差异,货币税与实物税的比例不尽相同。

  伊斯兰教法禁止农民弃田,强调土地必须处于耕种状态,旨在保证农业生产和土地收益。官府严格限制农民的迁徙行为;耕作者固着于土地,弃田逃亡者受到领主和官府的相应惩罚。1539年颁布的一项法令规定:如果农民离开土地而使土地荒芜超过10年,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如果农民离开土地不足10年,封邑的主人有权在法官准许的情况下要求遣返农民。“离开土地并试图在城镇定居的农民被强制遣返。农民只有设法在城市居住超过10年并且拥有经常性的工作而无需社会援助时,才能成为合法的城市居民”。“假如一个耕作者成为一个有收入的手工艺者,西帕希(Sipahi)会强迫他纳税以作为补偿金,这种税称为‘中断耕作税’”。[5]另一方面,奥斯曼帝国的农民在诸多方面处于官府的保护之下,境况不同于中世纪西欧的农奴。西帕希通常行使维持乡村秩序的权力,然而教界的卡迪负责乡村的司法审理,形成对于西帕希的监督和制约。

  西帕希

  村社组织和部族群体作为中东地区的古老传统在奥斯曼帝国境内长期延续,农民普遍生活于具有浓厚血缘色彩和封闭倾向的村社和部族之中。村社首领和部族长老控制水源的分配和耕地的使用,在一定的范围内行使征纳赋税和仲裁纠纷的职责,构成连接国家与农民的中间环节。农民作为土地的耕作者,依附于村社首领和部族长老,处于村社和部族的保护之下。分成制是中东地区由来已久的租佃方式,地主与农民根据耕地、水源、劳动力、农具和种子五项要素划分农作物的收成。农民主要缴纳实物地租,同时承担一定的劳役,货币地租尚不多见。国家所有制的土地制度,以及村社和部族对于土地的共同占有权,排斥着农民支配土地的个人权利。

  五、城市与行会

  奥斯曼帝国的城市普遍位于定居地区,依托定居农业作为基本的粮食供应地,为农产品提供市场,吸收乡村的剩余产品,同时向乡村提供手工业品,满足乡村市场的需要,进而形成与乡村之间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奥斯曼帝国的城市大都分布于商路沿线。安纳托利亚的伊斯坦布尔、布尔萨和安卡拉,巴尔干半岛的埃迪尔内,埃及的开罗,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和阿勒颇,伊拉克的巴士拉和巴格达,皆为奥斯曼帝国的贸易枢纽。伊斯坦布尔作为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具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发达的区域性贸易。保证伊斯坦布尔的物资供应,是苏丹政府的重要职责。伊斯坦布尔地处东南欧与亚洲以及地中海与黑海之间,系东西方之间过境贸易的交汇点。欧洲的纺织品和东方的香料构成伊斯坦布尔过境贸易的首要内容,商旅驼队频繁往返于伊斯坦布尔与伊朗、叙利亚、伊拉克、中亚之间。马尔马拉海东侧的布尔萨(Bursa)也是安纳托利亚的重要商业据点和东西方之间的商品集散地。1340年,乌尔汗在布尔萨建成大型的巴扎。此后,布尔萨的人口迅速增多,1485年约5 000户,1530年增至6 350户,1580年达到12 850户。伊朗的生丝、欧洲的毛纺织品、埃及的糖和印度的香料,是布尔萨市场的主要商品。

  城市作为奥斯曼帝国的重心所在,具有经济、政治、军事和宗教的多重功能。伊斯坦布尔无疑是奥斯曼帝国最大的城市,然而1453年穆斯林攻陷此城时,人口不足5万。苏丹穆罕默德二世当政期间,以归还财产和给予信仰自由作为条件,吸引出逃的希腊人、亚美尼亚人和犹太人重返故里,同时下令从鲁梅利亚和安纳托利亚迁4 000户家庭移居伊斯坦布尔,迁3万户农民移入伊斯坦布尔周围的35个无人居住的乡村,以保障伊斯坦布尔的农产品供应。1453—1481年,奥斯曼帝国在伊斯坦布尔新建清真寺209座,学校24所,公共浴室32处,客栈和巴扎12处。1477年,伊斯坦布尔的总人口接近10万。16世纪初,伊斯坦布尔的人口达到40万,成为当时欧洲和中东最大的城市。16世纪末,伊斯坦布尔的人口增至80万,其中40%系非穆斯林,主要分布于加拉塔(Galata)地区。热那亚人曾经是伊斯坦布尔最大的商人群体。随着奥斯曼帝国的广泛征服,希腊人以及犹太人和亚美尼亚人逐渐取代热那亚人的地位。希腊人在包税、大宗贸易批发和航运领域独占鳌头,加拉塔区几乎成为希腊商人的世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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