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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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10月,国家安全委员会授意筹建咨询委员会,负责起草新宪法及选举法和政党法。科南·埃夫伦宣布,新宪法必须尊重人权和自由,保障社会正义,确立政府的法治原则。国家安全委员会宣布解散包括共和人民党和正义党在内的所有现存政党和没收政党财产,禁止被解散政党的领导人参与政治活动,指责现存政党热衷于权力角逐而将党派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是导致社会动荡、暴力泛滥和政治危机的罪魁祸首。与此同时,军方致力于打击恐怖势力和平息街头政治。在政变后的最初6周,11 500人被军方逮捕。至1981年年底,军方共计逮捕超过12万人。军方将被捕者送交军事法庭,3 600人被判处死刑,其中15人被执行死刑,数以千计的人被判处监禁。

  1981年10月,召开制宪会议,制宪会议包括160名成员,其中120人由军方任命,另外40人由国家安全委员会任命。随后,制宪会议选举15人组成制宪委员会。1982年1月,科南·埃夫伦宣布,新宪法草案将于1982年夏季由国家安全委员会审查并举行全民公决,议会选举将于1983年年底举行。1982年7月,国家安全委员会公布新宪法草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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