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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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法官一致建议,接受张康任为正式律师。

  但是,当张康任正式向纽约市最高法院递出申请时,却被拒绝,挡在他面前的,还是他的外国国籍问题。

  他又向纽约州地方法院去碰运气。

  1887年11月11日,张康任从纽约市中级民事和刑事法庭乔治胡森法官手里得到了入籍第一文件。

  有了入籍证明,张康任打算第二年再度提出律师资格申请。

  他甚至放言,如果再度遭到拒绝,他将把官司打到上诉法院,直到联邦最高法院。

  这一次,他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1888年5月17日,他被接受进纽约州律师协会,并且得到律师开业执照,从此可以在纽约州法庭上作为律师出庭。

  他终于成为美国华人第一个正式律师。

  不过张康任入籍引起美国舆论一阵批评和抗议,认为他的入籍文件无效。

  1890年,张康任到了加州,并且申请加入加州律师协会。

  但是他的公民身份受到怀疑,他的申请也被拒绝。

  加州最高法院福克斯大法官裁决,张康任的入籍证件是非法发放的,因而无效。

  由于加州法律也规定律师开业必须有美国公民身份,而张康任又不是美国公民,因此他没有成为加州开业律师的资格。

  此后,张康任便失去了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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