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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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人就必须吃饭才能活下去。人人都得吃饭。这件事情对于军队来说自然是没有例外的。湖广地方不给河南兵提供补给,程绍自己又不能凭空变出粮食来。那么,手里有武器的士兵们,自然而然的就会出去自己找吃的。也就是说,劫掠地方这种事情不可避免。

  从进入湖广境内开始,近四千的河南兵就变成了准土匪。从信阳州到襄阳府这一路,四千河南兵可谓是劫掠了一路。

  如果说平息兵变不利被革职是一种选择的话,到了襄阳府的程绍已经认识到,这个选择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就是自己立即挂冠归隐也已经不可以的了。毕竟,从信阳州到襄阳府这一路上,地方上的士绅都因为军兵过境劫掠遭受了很大的损失。这些士绅们和朝中的官员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程绍估计,自己纵兵劫掠的罪名,肯定已经被朝中的官员们弹劾的满天飞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以前自己在接受朝廷旨意之初就辞官回乡,那么自己应该还能当上个太平乡绅。如果自己带着河南兵一路上供给充足军纪良好的话,就是自己打了败仗,最多也就是被夺官而已。可是现在的情况是,自己很可能是在劫掠了地方之后又打了败仗,这种情况,自己的罪过非常有可能会牵连到家人。

  封建官僚,不管是古代的封建官僚还是现代的脑袋里灌满了封建权力意识的官僚,他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总也不是去想着怎么解决问题。他们想的都是怎样去逃避问题。

  程绍发现自己是死路一条而且非常有可能牵连家人之后,他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从个人利益和家族利益去考虑,程绍已经决定不跑到武昌去送死了。他准备死在襄阳,死在湖广巡抚姚宗文的“威逼和迫害”下。

  作为一个政客,程绍考虑自己的死亡问题仍然是站在党争的立场上的。程绍知道,自己是作为一个不能辖制士兵导致士兵劫掠,然后打了败仗被处死的巡抚。还是作为一个被阉党陷害,补给全无士兵涣散而自杀的巡抚。这两者之间是有着本质的差距的。

  这也是程绍从东林党和阉党的斗争失败上吸取的一个教训。在朝中阉党打击东林党的罪名是贪污受贿。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实际是大哥和二哥,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距。阉党和东林党其实都贪污受贿,只不过当时是东林党执政,那么贪污这个罪名,非常轻易的使得执政的东林党人变成了靶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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