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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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前面两章的篇幅简要勾勒出欧洲的完整历史,这确实是最短的欧洲史。接下来的六章,各取一个特定主题延伸。之所以这样做,是希望借着回头做更深入的检视,学生可以加深了解。

  所有故事都有情节:开头、中间、结局。以这个定义来看,文明并不是一个故事。如果我们认为文明的演变必然有起伏跌宕,我们就会被其中的故事性吸引,虽然它迟早会走到结局。我的目的是从中找出欧洲文明的基本元素,看这些元素如何透过时间重新组合,从古旧中形塑出新的样貌;看旧有的东西如何屹立不摇、风云再现。

  历史书总是会触及众多的人物与事件,这是历史的好处之一,带领我们贴近人生。不过,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哪些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诸如此类的问号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

  因此,很多历史书所囊括的事件和人物,并没有出现在本书里。

  本书的第二部分,也就是较为细节性的描述,约莫谈到1800年就戛然而止,这纯粹是因为我在准备这些教材时,另有一门课专门讲述1800年以后的历史。有多少历史故事会因为这样而被遗漏?不过,我偶尔会这样期盼:如果我的方法行得通,你会看得出来,我们目前所居住的这个世界,轮廓面貌在许久以前便已奠定。

  本书的重点,在古典时期之后多半放在西欧。在形塑欧洲文明这件事情上,欧洲各地区的重要性并不均等。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德意志的宗教改革、英国的议会政府、法国的民主革命,造成的影响都比波兰被瓜分来得重大。

  我对历史社会学家的著作仰赖甚多,尤其是米歇尔·曼恩(Michael Mann)和帕特里夏·克龙(Patricia Crone)。克龙并不是欧洲历史的专家,她的专精领域是伊斯兰文化。不过,她在一本名为《前工业社会》(Pre?Industrial Societies)的小书中辟有一章:“畸怪欧洲”(The Oddity of Europe),这是一篇非常精彩的杰作,只用了三十页就讲完整个历史,几乎跟我这本“极简史”一样短。它提供了我将欧洲的各种混杂元素加以整理并重组的构想,成果即是本书前两章所呈现的样貌。

  多年来我任教于澳大利亚墨尔本拉筹伯大学(La Trobe University),有幸与艾瑞克·琼斯(Eric Jones)教授结为同事。他对我以大格局看历史的做法多有鼓励,而我对他的著作《欧洲奇迹》(The European Miracle)也仰仗甚多。

  我编写这些教材,最初的对象是澳大利亚的学生,他们懂得太多澳大利亚历史,对欧洲文明所知却太少,而他们,也是欧洲的一分子。

  约翰·赫斯特(John Hirst)

  第3节:第一章从希腊说起,讲到日耳曼——古典时期到中世纪

  (1)

  PART 1

  欧洲,是个混合体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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