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 第554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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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的话,按照大明现在的商业税收政策,每过一处就要被卡一次油水,即便两地之间同一商品差价再高,也没有商人会选择去远途贩卖,因为挣的钱都不够交税的。

  而且如今天下初定,在官府控制力度强的地方,安全性还有保障,但在控制力度不足的地方,被人截了道,杀人越货扔到山沟沟里,官府根本就管不了,更别提破案了。

  所以,经商其实是一件既可能搭钱,又可能搭命的买卖。

  但是现在姜星火面临的问题就是,朝廷不给政策。

  是的,不给政策,还要搞钱。

  这就像让媳妇做饭不给她米一样。

  原因也很简单,还是在《大明律》上。

  变法变法,“法”如果变不了,一切都无从谈起。

  但虽然一时半会儿,无法推动法律制度的变革,搞钱却是一刻都不能停止,因为这是【奉天殿廷辩】的核心,一项极为严肃的政治承诺,如果完成不了,是要出事的,而且是出大事。

  “175万两,扣掉专营商品还差约143万两,那就是玻璃和化肥工坊的产品,一共卖出去并获得了32万两的利润。”

  “正是如此。”

  夏原吉的神情也有些严肃,他的双手交错着,随后食指松开,互相碰了碰,还是没想出什么好办法。

  化肥因为主要面对的销售对象是地主和自耕农,所以售价是不能跟玻璃一样,按奢侈品来卖的,这32万两里,玻璃,尤其是玻璃镜子的销售额占了大头。

  明初不是明末,没有动不动几百万、几千万两白银,全国上下白银都有限的紧,按照明初白银的价格坚挺程度,其实短短几个月内,靠着专营商品能赚出来32万两,已经非常非常了不起了,是一笔很大的财富,足够大明下饺子式地造一年的舰船,或者支付修《永乐大典》两到三年的费用。

  然而这对于承诺的210万两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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