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 第679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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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体论和心性论,两个大类。

  理学“气本论”的本体论被姜星火的细胞物质论彻底攻破,完全无法抵挡。

  剩下的就是心性论。

  心性论分为“人心”和“天性”。

  人心也没得辩,姜星火解释的很清楚了。

  所以,只剩下了心性论里的“天性”,也就是理欲论。

  这就相当于所有的阵地都已经彻底失守了,只剩下这最后一块坚实阵地了。

  而一旦理欲论也辩不过,那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面旗帜,自然就要被拔除。

  到时候,就意味着反方辩手们的彻底失败。

  所以,胡俨不得不从理欲论出发,做最后的防守反击。

  这里要说的是,理学的心性论的终极形态,也就是朱熹的“天理人欲论”,是要客观公正地对待的。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属于极端案例,而对待人欲,并不是指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物质欲望,而是指超出正常欲望范畴外的东西,也就是朱熹定义的“人欲者,此心之疾,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即人欲是人的后天因受物欲昏蔽而致的疾病状态,循其病态则表现为私且邪。

  朱熹不是疯子,相反,他是能列入“诸子”的存在,是理学的集大成者,是宋儒的巅峰存在。

  所以,朱熹不会犯逻辑上的低级错误,关于天理和人欲的关系,朱熹认为它们是相对的,所谓“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朱熹的理欲观念里,是肯定正常的物质欲望的,认为一个人饥欲食、渴欲饮,这些都不是人欲,而是天理但是如果饥不仅食,而要求美味;渴不只饮,而要求琼浆玉液,这便是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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