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3 / 3)
“不错,”他冷冷地说道,“不过有没有儿子对一个罗马人来说并不是一件要紧的事。我们可以依据法律收一个养子,只要他与我同属一支血脉即可———一个侄子或者外甥。在我们罗马人的一生中,或者是我们死后的遗嘱中,法老,你与我所生的每个儿子都不可能被承认为合法的罗马公民,因为你不是罗马人。因此我们的儿子既不能继承我的姓氏也不能继承我世俗的财富。”恺撒看起来非常严厉,“你不要指望你的儿子会成为罗马人———因为罗马法律没有这种规定;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与你举行某种仪式,可这种婚姻在罗马的法律中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位罗马妻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