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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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葛正修一面洗薄荷叶一面对他说:“我当兵的时候,身边有识字的人,有闲的时候就让他教我几个,几年下来,字也认得差不多了。”

  “那你会写么?”

  他在现代的时候只学过硬笔,软笔是一点也不会,来到了这个世界估计只能写一手|狗爬体,要么就是黑蛋体。所以他才选择用木条将诗写在地上,不想在孩子面前丢人。

  给明哥儿买书的时候他翻了几页,好在这世界的字跟现代的繁体字相差无几,他因为感兴趣曾经接触过一段时间的繁体字,写起来还算顺手,当然了,只是用现代的笔写着顺手。

  葛正修抿嘴,道:“写的不太好。”

  傅居言来了兴趣,“那这样,宁哥儿去拿纸笔,我来念诗,让你阿父写给你。”

  卫青宁看了父亲一眼,见他没有反对,就跑进自己和葛子明的屋里,将纸笔和装着自己偷偷研磨了一点墨汁的砚台拿了出来,小心的将砚台放在了院子里的一个木凳上,把纸笔递给父亲。

  葛正修有模有样地蘸墨,等着傅居言念。

  傅居言清清嗓子,好不要脸的开始盗背大师的诗,葛正修随着他的话音在洁净的宣纸上写下一个个齐整的文字。

  傅居言看着,怀疑地看着他,问:“你平时用什么练字的?”

  “木棍。”

  用木棍能练成这样?这他妈比他这个写了二十几年汉字的人都强!果然是古人,用毛笔写字的天赋是刻在基因里的。

  他在地上用木条照着诗抄了一边,写得大大的,引来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的赞叹,“小爹,你的字写的真好!”

  大男人也点头,“很不错。”

  两人的称赞声给了傅居言莫大的勇气,他不信邪地拿起毛笔,在那一排排笔墨横姿劲挺的字迹下,一鼓作气写下了诗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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