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坏事的项链(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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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者:“我还体谅他的苦心公安部秘书?不是说是公安部长富治希望我签发的吗?”——不解

  繁索:“急件准确的署名是“公安部长办公室”所以应该是公安部长秘书带为传来的。”

  穿越者:“这也是你们之间相互包庇的一种方式吗?”

  繁索:“总理大人明鉴。”

  穿越者:“详细的告诉我这里面有什么猫腻,不然打死我我也不会签字的。”

  繁索:“现在公安机构指控红小姐两条罪名,一是走私罪,二是间谍罪。而罪证都是那条红宝石项链从冬临国运到黑都的渠道。鉴于当前国家的法律体系,走私罪是属于刑法范畴,将来是要交予刑事法庭来审理;间谍罪是属于军法范畴,是要交予军事法庭来审理。两者最后判罚结果是不同的,我国处于战争状态,间谍罪一旦定性,不分情节轻重一律铁打的死刑,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走私罪还能看情节轻重来判罚,虽然最高刑罚也是死刑但至少还有争取的余地。”

  穿越者:“可是我想让红无罪释放啊,在我老家那些做宝石生意的商人,要是按照走私罪去量刑就全都得枪毙处死。当年国家哪里进口过一颗钻石,那些买珠宝的商店是从哪里进到的货源?最后不都是补上一些税款不了了之,什么刑罚也没判。”

  繁索:“的确,要是普通的走私犯能补上税款法庭在量刑上会给予减轻处罚,但这次是有政治操作之嫌,蓝苹一伙儿不会让您好过的。”

  穿越者:“这我懂,明天报纸上肯定不会放过这件事,但你以为我签字了他们就能放过我吗?我肯定还是会给卷进来”

  繁索:“可是您要知道,这不光是为了保全国务院和您的脸面,也是为了保护红小姐不被蓝苹一伙儿迫害啊。”

  穿越者:“你的意思是他们会对红下黑手?恩,有可能,前公安部部长武强和他的心腹就死的十分蹊跷。”

  繁索:“不错,公安部长秘书想要您批准逮捕的意思,是想把红小姐放在监狱里保护起来。在公安局的拘留所里并不安全,我们的律师不能全天候的陪着,她保不准会被蓝苹一伙儿下黑手打死。”

  穿越者:“但是监狱里面就安全吗?”

  繁索:“普通的监狱和军事监狱也不安全,所以我们特别安排了泰城监狱关押红小姐,在那里蓝苹一伙儿就够不到了。”

  穿越者:“唉。”——被说服,在逮捕令上签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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