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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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怕疼。”阮看看长声呼了一口气。

  阮可可是雄兔子,雄兔子是不能生孩子的。但是他想要一只跟狼大人一样漂亮的小兔子。

  可比起让狼大人跟别的雌兔子生孩子,阮可可更想让狼大人待在自己身边。就算狼大人再凶,也会记得带他去买好看的发夹,记得在床上给他留一个位置,他不用跟家里几十个兄弟姐妹挤在一起。

  不过狼大人不喜欢吃胡萝卜,挑食不好,这个习惯要改。

  秦朗对兔子的兴趣远比他自己想的要多,等周围那股香甜的味道渐渐散去后,兔子的身上已经全是红色的吻痕。太娇了。

  当然阮可可对比族里的其他兔子来说,那可是相当炸裂级别的存在,被弄疼了也只会忍着,不会像其他兔子一样抑扬顿挫地叫出声让人哄让人心疼。

  阮可可更是喜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在家里开垦了不少田地,全种上了胡萝卜。

  他跟那些靠哄骗外族结婚,最后让外族养的兔子不一样。

  他是兔儿爷界的一股清流,阮可可得意地想,他有钱有颜还勤快,更有吃不完的胡萝卜,可是兔子相亲界的香饽饽!

  狼大人跟了他,不会吃亏。

  秦朗把阮可可清洗干净后,就将人抱着,塞进被褥里。

  兔子用软乎乎的被子将自己裹起来,裹成一个类似年糕形状的团子,从团子的顶端钻出来一颗有兔耳朵的脑袋,短发被吹风机吹得很蓬松,带着甜甜的洗发露的清香。

  “狼大人,你让我好舒服。”阮可可眨了眨亮晶晶的眼睛。

  刚准备去冲冷水澡的秦朗:“……”

  有时候兔子太笨,确实不太好养,容易可爱到让人忍不住更凶地去蹂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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