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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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和不学无术的李晴空不同,李晴风在画画上极有才能。

  陆壹曾听李揽秀骄傲地提过,她八岁时便学会了控笔,十几岁临摹名家作品能以假乱真,二十多岁开始研究国画技法创新,三十多岁拿完了各个级别比赛的金奖。

  只是长串的赞美和荣誉的陈列后,李揽秀又总会叹息着摇头说——可惜晴风是个女孩,总是要嫁人的,以后估计也不会有多大成就,无法让李家的艺术细胞延续……要是晴空能有她一半的天赋就好了。

  “师姐之前还在……画画的。不过自从老师收了我之后……她突然就去做,服装设计了。”

  陆壹回忆起他刚到李家的时候,其他人的态度都不算差,就连李晴空也在最初短暂地伪装过友好。

  只有李晴风无论人前人后都十分冷漠,爱答不理的,一度还让他深觉委屈,不知自己哪里做错得罪了她。

  直到听了李揽秀不经意的说辞,他才懵懵懂懂地意识到,自己确实不该被对方喜欢。

  即便李揽秀已经是享誉世界的大师,仍难跳脱出“重男轻女”的思想枷锁。无论李晴风如何努力,获得多少成就,取得多少桂冠,在自己父亲的眼里依旧“总是要嫁人的”,甚至不如一个陌生的男孩来得有价值。

  性别成为了桎梏,即便她比很多男性都要优秀,仍然没有资格肩负传承的重任,只能作为锦上添花的陪衬。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李晴空或许就是被宠坏了,他的各种行径并不是偶然——因为从小习惯了索取和占有,才会在长大后一以贯之,为了达成欲望而不择手段。

  陆壹无意中成为了这一切的帮凶,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开始躲着李晴风。

  然而,在陆壹走投无路时,向他伸出援手,把他拽离泥潭的,却恰恰是他明知对不起,却也没有做出什么行动弥补,只是一味逃避的人。

  “这个房子,本来是师姐的。”

  李晴风成年后拿到第一个全国级别的金奖时,用奖金和李揽秀给的钱买了这套位于边郊的一居室。却在房价翻了好几倍的时候,毫无留恋地过户给了陆壹。

  这个房子并不属于自己,和老师的期待一样,是他从李晴风那里“偷”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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