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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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九八三年的这个夏日午夜,若是有人穿越未来告知,玛丹娜有朝一日将成为流行时尚一代教母,反而一出道就拿下了格莱美新人奖,才气光芒无疑压过同期玛丹娜的辛迪劳帕在一九九◯年后,再也没有登上过畅销榜的金曲,我想,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觉得那人疯了。

  所谓的未来,原来总隐藏在我们不愿正视的过去里。

  ★

  “不早了,我们该走了。”我说。

  阿崇的酒量原来并不怎么样。双眼布满血丝,目光惺忪,听见我的话他摆摆手,不知道嘟哝了一句什么,便踉跄地跨下高脚椅,让我半搀半拖地步下了小酒馆的楼梯。

  也不知他是真醉还是有什么心事,下楼来一屁股就靠着骑楼柱子滑坐在地,口袋里东摸西掏,找不着烟。我要帮他回楼上去找,他说不用了。看来仍不想回家的他,零零落落哼着一首歌,半天我才听出调子,是一部电影的主题曲。

  那部电影的片名叫《纳许维尔》(Nashville),导演劳勃阿特曼(Robert Altman)的经典名片,主题曲I’m Easy得过奥斯卡,在当年却是禁片一部。当年民歌圈里人人都练过这首歌,前奏一段 solo 简直就是吉他教学范本。好笑的是,没人知道这部电影究竟在讲什么,又为什么会被禁演。

  十几年后才有机会看到录影带,电影中,纳许维尔这个乡村音乐之都在某次美国总统大选期间,成了政治金钱与娱乐媒体角力又合污的大本营,最后以一起暗杀枪击悲剧收场。在当年还在戒严时期的台湾,这部电影拿不到准演执照原来是这个原因。总被蒙在鼓里的年轻岁月,热衷学习欧美,却从不知事情的原貌,我们就是这样摸索着走过了那个年代。

  “嘿,小锺,那次听你在台上唱这首歌,觉得超赞的,我就去找了唱片学了起来。”阿崇抬起脸朝我笑了起来。

  阿崇的车停得老远。午夜的辛亥路上半天没有车踪。可能有台风将至,闷热空气中不时吹起疾疾长风。我加入了阿崇略带沙哑的歌声。冷清的马路宛如散场后的舞台,响起了两个男生的微醺心情。Give the word and I’ll play the game, as though that’s how it ought to be. Because I’m easy……有话你就直说,我会奉陪这场游戏,玩到真假难分,只因我是个随兴之人……

  所谓的游戏里,有无可能一方故作随兴而实际上只是想满足虚荣?另一方看似逢场作戏,或许只是看穿了对方的用情不专?……这会不会也是我的写照?

  明知道顶多也只是继续暧昧下去,却一直在等姚的下一个暗示,仿佛嫌自己沉落得还不够彻底。这是他的操弄,还是我的委曲求全?新交了女友,同样的情节难道还会有不同的结局?天空开始飘起雨,我们快速起身过街,躲进了阿崇的车中。两人接下来不发一语地坐在车里,其实都在等待对方先开口。阿崇扭开了收音机。ICRT 主持人叽里呱啦说着英文,大概是在回复听众来信点播,前面说些什么我无心去注意,直到主持人报出曲目:Do You Really Want to Hurt Me?,乔治男孩的歌声立刻把我带回在快餐店巧遇的那个下午。我想起了在点餐柜台前并肩而立的那一对西装男子身影。那时的他们看起来互动亲密。

  对男生之间所流露出的温柔有如侦测器敏感般的我,一时还曾被眼前的景象吸引。虽然只是短暂的几秒。但,有没有可能,那年夏天一开始时的三人关系里,阿崇从来都不是我与姚之间的局外人?反倒是,那个夹在中间的电灯泡,其实是我?

  对世俗的监督而言,身体才是红线警戒,只要动作不娘,手脚安分,男男之间你看我我看你,可以是惺惺相惜,也可能被当成争锋较劲。心里没鬼,根本看不出端倪。

  能指认出弦外之音的,往往总是那个在暗自觊觎,却不幸遭冷落的第三方。控诉不了任何人,只能自伤。被当成空气一样的存在如此失落难堪,自尊心的挫伤结不了痂,那块永远裸红的皮肉,对他人之间的气味暗通变得格外敏感。这样的一片疮口,到头来,像极了天生就是“那种人”的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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