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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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初坐在高脚椅上冷笑:“想吃波力海苔你直说。”

  木星和陈飘飘也笑,可李喻没有,她认真又不认真地看了乐初一眼,喝热饮。

  乐初将椅子转了个圈,对着起身收拾东西的陈飘飘说:“脑子有问题,鲤鱼是淡水鱼。”

  然而,那天晚上,淡水鱼又上了乐初的摩托车,说是因为下雪打不到车。

  陈飘飘目视她们扬长而去,掏出手机,一下子就打到了。

  那晚回到家,洗完澡,她没拉窗帘,把香水放于床头柜,被子上搭了一件陶浸的外套,侧身抱着,在雪松不明显的香气里看窗外的雪。

  原来北方没有秋天是真的,回来那会儿还穿单衣,被雪夜一赶,这便入冬了。

  眼巴巴地看着小雪珠越来越大,变作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从落地窗前经过,天要亮了,明天将是自己从未见过的冬日的北城。

  陈飘飘忽然在想,以后真的要在北城安家吗?她在这里没有归属感,不过不要紧,毕竟她在哪里都没有归属感,至少这里还有陶浸。

  尽管只呆了几个月,可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北城的氛围,人们游荡在偌大的城市,忙碌而拥挤,像一片片漫无目的的魂,他们看到什么都不奇怪,因为打心底没有力气关心任何人。不像在新都,有人知道她爸爸妈妈是谁,她继父继母是谁,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读几年级,还知道她妹妹说,跟她根本不熟,不算姐姐。哪怕陈飘飘从未对人言语过。

  北城是一个你即便开口,都不一定有人能听到的城市。它太大了,大得安全。

  迷迷糊糊地睡着,8点就被闹铃吵醒,因为陶浸说,自己这周会回来得比较早,上午能到。

  陈飘飘起床洗漱,询问她大概的安排,约她在学校见面,在麦当劳耗了会儿时间,差不多了,走到两侧种满银杏的林荫道前等陶浸。

  她穿着陶浸的牛角扣大衣,挺英伦的风格,有点长,正好包裹住她的手腕和指尖,如同被陶浸牵着一般。还没买过冬的鞋,仍然踏着一双运动鞋,细细的牛仔裤腿下是比雪还要白的脚腕,隐隐泛着红。

  她跺了跺脚,浓密的头发可以当作帽子,掩住怕冷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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