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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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虽然认为瞪大眼睛装傻的夙晨很萌,但并没有被夙晨蒙混过关。

  夙晨表情纠结。

  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笔字写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会一点水墨画什么的。当他们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嘘装逼的时候,他酒过三巡,拿着大毛笔歪歪斜斜来到铺好的纸张或者干脆墙壁钱,挥毫泼墨,肆意挥洒,写出一个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画出一幅幅雄壮秀丽的山水,那装逼度,绝对比嘴里瞎逼逼厉害多了。

  他都能想象,在这个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

  但……毛笔字好难啊_(:з」∠)_。夙晨默默的卧倒,并把枕头搁在了自己的脸上装自闭。

  夙晨其实正儿八经学过毛笔字。

  小学一到五年级,他整整学了五年的传统书画。

  每个周末,他都背着纸笔墨水瓶去兴趣班报道,别的孩子在开开心心玩耍,他在皱紧眉头写字画画。

  五年之后,他的老师找到了他的父母,委婉告诉他的父母,说别再浪费钱了。

  “晨晨啊,五年了,他的字和画还不如刚进班学习半年的人孩子强。”老师是他父母的熟人,所以说话很直接,不怕得罪人,“这个学习,还是得看兴趣。强扭的瓜不甜,你们看晨晨喜欢什么,就让他去学什么吧,书画他真的学不好。”

  之后夙晨如愿以偿进入科学兴趣班,并一路跳级,早早进入大学,为科学家的梦想而奋斗,然后末世到来……

  咳咳,末世到来什么的就不说了。总之,夙晨虽然不感兴趣,也老老实实上了五年的书画兴趣班,所以才知道怎么正确挑选和使用毛笔。但他真的没这个天赋啊。

  夙晨的枕头被鸿丢掉,夙晨整个人被鸿抱起来搁怀里,以避免夙晨继续装逃避的沙雕。

  “每天一篇大字,我和你一起学。”鸿根本不给夙晨拒绝的机会,直接决定。

  夙晨嘴一瘪,一口咬在鸿的肩膀上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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