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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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上,有他当初勾连、贿赂各方,与死者家属私了的证据。”

  “这些证据,我整整收集了十年。”

  坐在季庭柯对面的警员用圆珠笔在笔录上划了两下,忍不住地、面面相觑。

  良久的沉默后,警察与他对视了一眼。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只是瞒报矿难,最高刑期十年左右,不满十年的、只有十年追诉期。”

  “那件案子,追诉期早就过了。”

  季庭柯说:“我知道。”

  “刑法还规定: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他盯着自己虎口的牙印、那是昨晚罗敷吃痛、胡乱咬下的。

  “倘若我说,精诚矿业董事仲赟甄当年并非引咎自杀,而是被季淮山所害呢?”

  “有目击者和证据吗?”

  “有。”

  圆珠笔停止了书写,那唯一在纸张上“沙沙”爬行的声音不见了。

  警方的声音愈发地凝重,再三地确认:

  “你是说,你要控告季淮山——盛泰轻合金工厂的实际控股人季淮山,你的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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