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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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三姐松了一口气。

  魏拾遗却不怎么看好,他接着道:“三姐,我只是担心你能不能顺利的和陈三和离。如果陈三那边不答应,你想要离开他,不是那么容易的。”

  男人想要和女人离婚,可以找什么七出之罪,而女人要和男人离婚,却还得从男方那边要到一份和离书才行。虽说这时已经有了衙门审判这事,却仍旧做不到公平公正。

  李三姐想要和陈三和离,尤其是还是刚生产完孩子的李三姐要和离,更是不容易。

  且不说陈三那边会不会答应,就说法律就已经规定了男人不能和刚生产的女人和离,所以……

  “这些我知道。”李三姐道,“但是不管容不容易,我都会和陈三和离。”

  李三叔和李三娘也表示会支持李三姐的任何决定,不管有多艰难,他们都会让陈三写和离书。当然,为了不让衙门阻挠,他们会在一月之后再提出申请,到时候如果陈三不写,他们就去衙门申诉。

  此时距离李三姐生产已经过了一周,还有三周,他们就可以提出申请了。这三周里,李三姐他们就决定准备好申诉的材料,其中就包括和离申请书。

  魏拾遗支持李三姐他们的决定,便帮李三姐他们看内容。幸好这段时间他已经学了不少,这封申请书他也看得懂。

  申请书上写得大多是陈家对李三姐的不好,以及李三姐在陈家干了许多的活等,其中着重写了陈三要孩子不要她,而且还和李家吵了起来。

  魏拾遗看完之后微微有些沉默,说实话,李三姐写的这些东西在现代可以成为提出离婚的材料,但是在古代不太行。

  这不是现代,这里是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尽管北宋女性地位比较高,但那也是相比较起其他朝代。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

  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李三姐所遭遇的,在她,在李三叔,在李三娘,在魏拾遗看来很不和离并且不能接受的经历,在其他人眼中看来那就是正常的。

  一家之主难道还不能决定保大保小吗?女主内男主外,女人做点家务事怎么了?为了传宗接代奉献一下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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