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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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重被这个笨学生缠得没有办法,他咕哝着:“干嘛非要找他打篮球,喜欢老师要和老师套近乎也不至于。”

  “曲潮沅喜欢打篮球。”全唐在自己的嘴唇上尝到了咸咸的味道,他想死的冲动就又增加了几分,“曲潮沅喜欢打篮球,我就要打篮球。”

  迟重看着球鞋发了一会儿的呆,磨磨蹭蹭地说:“你找别人吧,我实在教不会你。”

  全唐笑着露出森森的白牙:“给老子起来,好好教,好吗?”

  迟重看他一嘴光亮的白牙,权衡了几秒钟,任劳任怨地站起来继续。

  全唐要是为了这事儿再发疯,他可受不住,还不如糊弄糊弄。

  迟重心里口头均对他的喜欢不以为意。

  他的喜欢就和班级里女生亲切地称呼曲潮沅小白老师/软软老师/白熊老师一样,是一种始于外貌和教课能力的欣赏。

  而在曲潮沅之前,全唐在街上看见好看的男性也会目送秋波,一转身一蹦三跳地和他咬耳朵。

  全唐的喜欢是一种瞬时开始完成的喜欢,他甚至坚持不到学会打篮球的那天。

  始于干净腋下和不露乳/头的喜欢,未免太过荒诞。

  这荒诞的喜欢,全唐也为它做了一些改变。

  自从英语课取消的每个礼拜五上午,全唐都要早早到教室,最初他只是为了用大屏看电影,后来因为那偶然一次遇到的曲潮沅,他就一直去。

  在随时都有可能被人破坏独自欣赏电影的烦恼里,全唐坚持要去,即使是为了比这烦恼到来概率更小的与曲潮沅遇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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