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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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刑警队,我敲开他办公室的门。

  沈恕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见我脸色严峻,沈恕的目光黯淡下来:“dna的比对结果出来了?没有好消息?”

  我叹口气,说:“溅在《宝琴立雪》上的陈旧血痕,一共有七滴,其中一滴比较大,直径约一毫米,其余的六滴都很细小,经dna检验,出自同一人,与胡长伟的dna相似度为百分之零点三,与王守财孩子的dna相似度为百分之零点七,可以排除不是上述两人的血迹,是第三者留下的血痕。”

  沈恕激动地站起来,两眼放光,说:“神医,你能不能不吓唬我,这可是唯一的一根稻草,看看你刚才那模样,我还以为没戏了。”

  我笑着说:“这不是给你一个缓冲的过程,好消息来得太快,怕你承受不了。”

  沈恕说:“你这大起大落的,我更承受不了。你这个鉴定结果,是本案的关键。胡长伟如果真有冤情,翻过案来,他要感谢你一辈子。”

  我说:“先别得意太早,这几滴血痕的时间太长,具体遗留时间已无从检验,说不定在案发前就溅到了画上,如果那样,仍不能作为证据。”

  沈恕说:“这个我早想到过。从法律上来讲,这几滴血痕不能作为确凿的证据,但是你我心里都清楚,这幅从凶杀现场收起来的《宝琴立雪》,是当时整个发案过程的见证,也是我们目前唯一可以追索的线索。”

  我说:“我已经在现有的前科案犯dna数据库里比对过,找不到与这两滴血痕的dna相符合的资料,也就是说,如果画上的血痕确是来自第三人,这个人的历史很清白,在这起凶杀案后,也未再犯案,至少未曾被公安机关抓捕过,隐藏得很深。”

  沈恕摆出一副谄媚的表情说:“神医,我干脆打个报告,把你调到刑警队来好了,偌大的刑警队,论工作效率和头脑清晰,能赶上你的,还真没有几个。”

  我说:“得得得,你别净拣好听的说,跟我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时候都忘了?你别太得意,我可听说马局对你私自调查这起案子有很大意见,你自己小心些。”

  沈恕笑笑说:“但行好事,莫问前程。”随即又补充说:“如果我猜得不错,案发现场应该丢了一些东西,但是这本卷宗里却没有任何记载,我要再和明娣接触一次。”

  明娣算得上是个女强人。在王守财死后,她接手了他的大部分资产和社会资源,一个人带着孩子,同时在商场上长袖善舞,左右逢源,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近几年与楚原市知名的房地产商人钱程过从甚密,为钱程开发的楼盘提供管线等配套建材,进账更加丰厚。难得的是明娣在王守财死后一直未嫁,独自抚养儿子王钰。目前王钰已经长大成人,在北京读大学。

  见到沈恕,明娣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伸出手,催促说:“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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