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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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令王扬没有想到的是猪脚身上竟然还有一个隐藏的种马属性,随着剧情的展开变得越来越明显,甚至一发不可收拾。丫有百发百中的泡妞技能,浑身散发着强劲的雄性荷尔蒙,对下至萝莉上至熟女的修真界所有女性都有着无懈可击的致命吸引,走到哪儿,留香到哪儿,采花到哪儿。

  猪脚一路打怪升级获法宝,一路泡妞恋爱收后宫,等到最后完结时,王学林给他粗粗估算一下丫起码跟二十个女人暧昧过,跟十四个女人上过床或者有肌肤之亲,等到称霸修真界时收了八房太太,最后结局是种马猪脚跟他的大小老婆性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这特么地不就是一本披着修真皮子的小黄文,丫取那么一本正经,人畜无害的书名和笔名干什么,这不是误导读者嘛!要是早知道是小黄书,他也好在看的时候备好纸巾盒,女朋友来时就偷偷地藏起来了。当初不知情的他还被女朋友好好地训斥了一顿,说他不干正经事就光知道看小黄书。

  不过作为一本小黄书他看得还算是比较满意的,又加了修真、玄幻等题材,他也算是在书里意淫了一把。不过看这书就跟吃快餐一样,吃过啥滋味都忘了,他一目十行地看完,时间一长就把剧情差不多都忘了。

  可他怎么也不能够明白他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就穿到这本书里来呢?莫非这本书跟他有什么渊源?也不对啊,他除了看过这本书,偷偷骂过猪脚戴了太强的猪脚光环,意淫过猪脚的美女后宫团以及为书里的配角惋惜过之外也没做过啥其他特别的举动啊?

  最令王扬在意的一点是小说的剧情走向和结局都是早就定好的,要是穿成猪脚和重要的配角,他还能够精彩威风地活上一把,可要是穿成龙套和炮灰,那可真得要大事不妙了。

  王扬总觉得老天应该不会对他那么残忍,既然穿书这么神奇的事情都发生了,老天总不会把他辛辛苦苦拉进一本书里之后只为了让他成为一只可有可无的配角甚至炮灰,完成被猪脚或者反派毙掉的短暂人生吧?怎么也得穿成高大上的猪脚,实在不行,来个重要配角的戏份也行,总得圆他一回英雄梦吧!

  可惜老天就是这么喜欢地捉弄人。王扬穿的这个书里的角色名叫谭清,取自潭水清澈的意思,但却是个实打实的炮灰,而且在书里还十分不讨喜,当时他看得时候就想骂娘,就想把这傻逼从书里拽出来狠狠扁一顿:让你丫嚣张,让你丫横!

  谭清的师父是一个名叫云天门的修真门派当中修为最高,资历最老的前辈之一,也是云天门的三大长老之一,已经达到了金丹期的修为,三百多岁的老头,再加上还是掌门的师兄,所以掌门见了他都得对他恭敬三分。

  可惜这位李重元李长老虽然严于律人律己,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对自己收的这个小徒弟却出奇地溺爱,跟现今社会当中的某些溺爱子女的父母十分相似,几乎对他是百依百顺。

  十几年如一日的宠溺下来,终于把这个小徒弟变成了一个飞扬跋扈,骄横自大的“熊孩子”,仗着他师父是门派当中的长老,任意妄为,惹是生非。李重元虽然意识到自己的徒弟已经被他养成了一个熊孩子,如果再不好好教导,日后说不定会引来祸患,可一旦要他动手打骂责罚,他就下不了手,到最后只不过说上一顿就轻轻放过。

  师父一而再再而三地护短助长了熊徒弟的嚣张气焰,虽然尚还没有犯下大事,但是光些小打小闹的恶作剧也够让那些平日里专以修炼为重的弟子头痛的了。正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王扬之所以能够趁虚而入占了这个身体,正是因为谭清把他自己给作嗝屁了。

  这正好跟原著当中的开头衔接得上,讲得是熊徒弟因为看不惯自己的同门师弟石海生——就是后来的种马猪脚,修为比自己高,又一副高高在上的骄傲嘴脸,平日里对他不理不睬,他几次三番地挑衅对方,终于把人家给惹毛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跟他打了起来,结果石海生放出的飞剑的剑气正好震伤了谭清的心脉。

  猪脚定律告诉我们,凡是跟猪脚作对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更何况是这样的二逼。原著当中就是谭清因为受伤而昏迷不醒,到了王扬这边就变成了本尊嗝屁被王扬取代。而王扬也正是从云天门、石海生、谭清这些名字以及发生的这场斗殴来推测出自己的确是穿越到了那本名叫《醉卧仙途》的修真小黄文里。

  穿成这么不讨喜的人物,还是个炮灰,王扬当然要嘬着牙花子暗暗叫苦,老天你有没有搞错啊,把他的灵魂搞到这样一个作死胚的身体里,被猪脚灭掉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不行,他得奋起!人物是死的,剧情是死的,但他是活的,他怎么也得为自己在这个异世界中谋幸福,站稳脚跟子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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