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试试又何妨?(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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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认为,御史台应该统合中央与地方的监察机构,形成一个决策指挥体系更加集中、监察力量更加优化、整治吏治手段措施更加丰富,实现在御史台统一领导下的监察体系。

  这样才能够实现对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实现对官员、胥吏、待补缺官员全覆盖的同时,实现了对所有拥有行使公权力的官、吏、军的全覆盖。

  不过欧阳辩虽然认为应该建立一个从上至下严密的监察体系,但监督的重点应该是集中于反腐败、渎职、玩忽职守等影响吏治效率的行为,切不可越位、错位、缺位,去代替行政机构人员去行政,这是本末倒置的问题。

  如今大宋朝的痼疾就是如此。

  原本应该是去监督的人员,却成为了地方政府的行政者,却让原本应该是执政的人变成了墙角看戏的人,而唱戏的人却是原本来监督的人,这不是荒谬吗?

  不过对于地方上欧阳辩暂时是插不上手的,因为监察地方的监司归御史中丞、侍御史考校,察院是插不上手的。

  所谓监司,就是让很多喜欢宋史的同学颇为苦恼的机构,其实他们就是属于地方常设性的监察机构。

  宋代将全国的州县划分为不同的路,每一路中设立监司掌“按临一路,寄耳目之任,专刺举之权”。

  而每一路监司有由四个职务互不统属的、相互监督各自直接对中央负责的机关组成:

  即掌管漕运的转运司,由于宋代的财赋多由漕运解京,因而称其为漕司;

  经略安抚司,掌一路兵戍之政,因其掌管军事,又被称之为帅司;

  提点刑狱司,掌一路之诉讼,所以又被称之为宪司;

  提举常平司,掌一路贸易专卖事务,又被称为仓司。

  这样是不是好理解多了?

  所以,监司是地方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所系之所,权责非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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