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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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可,你学学岑岑!”

  很多人都这么说,我也习惯了。

  我讨厌裴妍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灭顶之灾。

  十五岁的时候,我爹已经彻底不管我,我也差点变成了一个叛逆少女,但是那个时候我很庆幸我遇见了周思远。

  那个当时还不怎么红的男孩,只有二十岁,虽然当时有一个很接地气的名字叫二狗,但他有着一副漂亮得像女人的容貌,还有极其有个性的嗓音。

  我很喜欢他唱歌,觉得他的声音带着少年没有的沧桑和性感,仔细的品味下来,还很温柔的感觉。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也是这样的感觉,一直支持我,没有在人生的路上彻底的歪掉。

  可是,周思远并不喜欢我。

  我借着我是林氏文化老板的女儿给周思远安排了许多宣传,还让所有人都知道了,周思远被我承包了,所有人都不能欺负他。

  我那时候真蠢啊,我觉得对一个男人好就是让他实现他的愿望,让他的日子过得更好,可我没想到,男人这种生物,不管是毛长齐的还是没长齐的,都是自尊心超强的生物。

  周思远讨厌我。

  讨厌我为他付出的一切一切。

  甚至,在我最苦最怕的时候,我想去找他,他却无情的拒绝了我。

  谁年轻的时候没爱上一个渣呢,再次遇到周思远,他的年纪大了,对我的讨厌和鄙视却没有一点变化。

  我想,这大概是他的本能。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会是本能,恨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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