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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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人天生性子野,憎恨拘束、限制,他们追求自由,亲近自然,喜欢无拘无束地在田野、山林间奔跑。那些对人类而言恶劣危险的环境,对狼人来说并不是问题,相反,他们还很适应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活得恣意潇洒。

  城外人也有不小的势力,可没人敢招惹狼人们,一是他们之前作为狗兵,为军队服务,就清理了不少城外人和野兽,彰显出巨大实力,令人不敢轻易招惹,二是他们从城里跑出来的时间还不长,城外人还摸不透他们的根底,多暗中蛰伏,静待时机。

  不过这些都是头狼要头疼的事儿,和自己无关。小狼快乐地想,他给自己定义是跟班,还是部落里年纪最小的,自然最招人疼啦,自从逃离了城,他便逐渐放飞了自我。

  他喜欢奔跑,特别喜欢在奔跑中由人形变化成狼,先是双脚快速跑动,再一跃,落地时便是前肢着地。一爪在地上借力,翻出无数尘土,再后肢使劲,瞬间就是数丈。这样的习惯直接导致了他的衣服报废率猛增,来了两三回,头狼就不给他分配全套衣服了。

  小狼毫不在意,不穿就不穿呗。于是他就整日跟野人一样围一条皮草裙,继续奔跑,像风一样自由。无论是捕食、探路,还是追逐、驱赶野兽,他都喜欢冲在第一线,在纯粹的战斗中寻找乐趣。

  “头儿,你看这是我猎到的大老虎!”小狼恢复了人形,赤着脚跑回来,腰间只随便围了一块毛皮,他单手拖着一只体型比他还大的老虎,献宝似的拖到头狼所在的洞穴。

  “以前见你这么热衷于战斗。”头狼笑道。

  “那不一样,这是给我自己想猎的,不是表演给那些渣滓看。”小狼表情讨好:“这次的战斗,先锋定了吗?”

  头狼挑了挑眉,他们才几匹狼,还先锋?再说,就算有也不会选他。

  “你缺乏与□□斗争的经验。”头狼婉拒。

  “可我最年轻,最敏捷,最灵活!”

  头狼无语地看着他:“把你的贿赂拿回去。”老虎肉那么硬,吃多了上火。

  小狼有点受打击,问:“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啊?”

  “明天晚上,再不走这附近的大猫都被你霍霍了。”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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