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4 GA法,律政之战(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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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自不觉间,他们身上总会不经意流露出一股盛气凌人的傲气,好似站在港岛的土地之上便能天生鄙夷华人、统治华人、判定华人的生死。

  马志国则是一副华人面孔,乖乖站在旁边,模样十分乖巧。

  虽然,律政司对法院体系没有统辖权,但是两者之间关系却天生近亲,类似于“警队”和“惩戒署”的关系。

  两者是兄弟部队中的兄弟!发生什么事都会站在统一战线,互相深度合作,且一直受到鬼佬的强烈影响!

  别的不说,港岛法官采用西式的终身制度,因此,五十年原则不变的情况下,港岛大法官以及主要法官基本都是以鬼佬为主。

  而年轻一辈的“律政先锋”们要不然就做律师,要不然就得服从鬼佬们的“驯服”,成为鬼佬体制、观念、影响下的践行者/继承者。

  否则,他们都无法上位成为正式法官,而一旦成为正式法官,便代表接受鬼佬那一套。除去一个华人的外表之外,也和鬼佬法官们没什么不同了。

  美其名曰:尊重法律。

  其实,这就是鬼佬的厉害之处,为了影响特区政府统治而埋下的深远伏笔……

  这时马志国用英文恭敬的讲道:“据我所知,法律草拟科已经在草拟《国安法》的具体内容。”

  “内地有派立法顾问过来,看起来很重视这件事情。”

  汤显立在旁提醒道:“《国安法》建立是港岛警队推动。不过,港岛警队绕过律政司,直接向内地建议,再由特区政府提出,省下很多繁杂的手续,现在已经进入草拟阶段,立法目的主要是规范国家安全罪、叛国罪等罪名,让很多罪名具有标准、严格的量刑。”

  每一项罪名的量刑标准严格、其实是对每位公民的负责任。

  然而,英政府为什么不确立这些法律条文?

  摆明就是为他们方便做事嘛…..属于他们留下的暗门。而他们就是标准的犯罪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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