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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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你的岁数已经摆在那儿,也没什么好争辩的了,不如就大大方方地认了吧!”

  关于称呼,最终抗议无效,老魏卒!

  topic3朋友

  陈艾珈是虞瑾在西安定居后,结交的第一位朋友,二人的相识说来也是缘分。这倒不是因为她们的先生是大学同学,且有过短暂“同居”史的原因。

  “老公,你快点儿过来,尝尝我的手艺。”某一晚,魏青山一进屋,她就上前拉着他在餐桌前坐下,步履轻盈地走进厨房,出来时手里端着一个中碗。

  “好香啊!这是什么?”他拿瓷勺在中间搅拌了两下,凑近碗口嗅了嗅。

  “土鸡肉丝粥,好不好吃啊?”看着他把勺子送进嘴巴,她满怀期待地问。

  “嗯~简直是人间美味!”这粥丝毫不见米粒样,完全熬成了胶状,入口即化,浓郁的土鸡味与大米香让唇齿间回味无穷。

  “这家店是新开的吧?改天一起去吃?”

  “哎呀~不是都说了嘛,我自己做的!”她在一旁不满娇嗔。

  “前段时间,你不是说不进厨房了吗?”

  上帝让一个人在某些方面天赋异禀或出类拔萃的同时,多半也会剥夺ta在另一领域的聪明天分,让其表现得平平无奇,至少,虞瑾是这么认为的!在经历过好几回的主动尝试仍宣告失败后,她果敢地决定远离厨房的束缚,尤其谨记着不随意触碰锅碗瓢盆们。

  “本来是的啊!可我上周不也和你说了嘛?我到楼下的儿童乐园区遛你儿子时,认识了一位宝妈,她的宝贝儿要大上半岁多。碰见的次数多了,聊的自然也就多了。肉球已经快到周岁,她建议我多点儿变换主食的花样,那样不仅营养均衡,也能帮助他养成不挑食的习惯。这粥,就是她教我做的!原来我也不是学不会的啊!果然名师才能出高徒。”

  她哪里想到,他压根儿就不在乎她是否会做饭。她不会的,他可以;她不愿的;他乐意。

  “哦,我记得你们还是同行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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