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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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却在医院工作,面部微表情会多了很多之外,在家里,宣誉有时候连眉毛都懒得挑:“你是我哥,我尊重你,是应该的。”

  “是吗,但是你的尊重总是带着一种怜悯,因为我耳朵聋了,还是……”

  宣誉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宣瑜自顾自的喝茶,休闲,当做自己家一样,毫不顾忌:“当初我被绑架了,被人关在一间小黑屋,很害怕,对于一个十岁孩子来说,很害怕,绝望之际,我发现了你,原来绑匪还绑走了另外一个小孩,那就是你。”

  “我听说是绑匪认错人,把你当成了我。绑匪索要赔偿,抓住我的头颅,将我的左耳狠狠的砸在地面上,瞬间,流了满地的血,我记得你……”

  宣誉皱眉,脸色苍白:“别说了。”

  “我记得你,也淌了一地血,没有受伤,你身上是我的血,所以爸爸找到地方时,第一时间把你抱回去,而我因为耳朵没了,半边脸都血污,没认出来,最讽刺的是,还得做个亲子鉴定。”

  “当时的结果很吃惊吧,没想到干净的那个人反而没有血缘关系。”宣瑜指了指自己,“而全身脏兮兮的那个,才是他的亲生儿子。”

  大多数人都喜欢干净的东西,从心理学来讲,这是一种遗传下来的潜意识。

  人都喜欢白天,因为这代表着一个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宣谦行也同样。

  他看见两个长相相似的孩子时,潜意识的反应是抱走那个干净的孩子,剩下的那个就交给警察。

  客厅里的沙发是三件套,宣誉坐在三人沙发的左边,而宣瑜则坐在他身侧,忽然他握住了宣誉的手臂。

  宣誉不是长期锻炼的,可以说他很懒,医院的事情多,休息时间少,那点宝贵的空闲基本上都拿去睡觉玩手机。

  但是手臂肌肉一点也不松弛,反而很紧实,给人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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