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8章 做丞相的好处,就是随口说句话都能当科举考题(4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既如此,你们每个人现在身上带有书卷也好,想临阵磨枪温习也好,本不犯禁。朝廷又岂能法外加刑、对尚未进场者就因为他们身上带了文卷,就滥施责罚。

  说好了是更衣之后不许带,那就是更衣之后不许带。朝廷论迹不论心,不能失信于民。”

  管宁这番话,其实他自己一开始也不是很认同的,反而是李素要求刑部的法正配合,坚持要这么定,搞“罪刑法定”,对于还没着手就放弃犯意的人要宽宥。

  这个理念汉朝的人当然没有,但李素毕竟是接受后世教育的,他觉得抓作弊这个事儿,不能按思想来算,要有个明确的界限。

  在到界限之前“犯罪中止”的,那就当没发生。

  过了界限抓到的,那叫“犯罪未遂”,未遂才是惩罚的起步门槛。

  而且这也符合最近李素推行的新哲学思想、官方意识形态:传统腐儒那一套,就是定个谁都做不到的超高道德标准,然后和稀泥,把别人拉下水。

  既然现在李素要搞“把不太缺德的人跟缺德的区分开来”,那当然要把道德的评判颗粒度细化。

  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渐渐用法制来强化和辅助道德,搞“论迹不论心”,渐渐取代之前汉朝“春秋决狱”里的“论心定罪”。

  心里想过邪恶的事情,但只要没做,那就是好人,至少不能是法律要惩处的对象。

  当然这不是说动机和主观心态就完全不重要了。只是说动机和心态要跟行为结合了看,在有行为的前提下,进一步判定主观恶性。故意肯定比过失严重,直接故意肯定比间接故意严重。

  说白了,就是渐渐往现代法治理念里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靠拢。

  李丞相治国,从来不是空喊一个口号,不管怎么落地的。他都是一边写意识形态著作,一边已经在琢磨如何把空泛务虚的意识形态进步,落实到现实政治治理中。

  而稍稍学过法理学的都知道,任何关于善恶评价、社会价值导向的治理,毫无疑问最关键的都是一个“道德的法律强制问题”。

  所以李素的思路自然而然往这个方向琢磨、往这个方向靠拢,也就很容易想到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