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9章 走王道的红利(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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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为了华夏文明的长远向心力,当然要对这个劣习开刀。

  历史上刘禅先投降,能封安乐公,孙皓后投降,而且孙皓后面没人了,就只能封侯。这一方面固然是有汉的正统性比吴强的原因,也有孙皓投降后不需要再立榜样的考虑。

  这一点,连刘禅投降前的谯周其实都是看得很清楚的,谯周就给刘禅打包票:

  晋王一定会善待陛下的,因为东吴还没有灭嘛,晋王需要陛下立个榜样。要是晋王连这点卑鄙的道理算计都不懂,连个公都不封给陛下。那陛下您放心,臣亲自去雒阳据理力争,凭什么亏待咱这些先投降的。

  历史上谯周的这些考虑,显然是因为谯周读书多,深谙秦始皇对齐王建的做法,所觉得统治者肯定会模仿。

  事实上司马炎确实也模仿了,只不过司马炎对孙皓没秦始皇对齐王建做得那么绝,秦多多少少用自己的灭亡警诫了后来者。

  而这一切龌龊的考虑,随着李素掌握了华夏文明的最高官方意识形态,显然已经不需要了,还要尽力做好每一次,来洗清流毒。

  李素教刘备走的正道、王道,那就是无论投降的人后面还有没有需要你去“做榜样”的例子,都要依法依原则处理。

  这才是法治理念的根本,如果从政治和内部权力分配宪章、国际交往原则这些大事上都不守法,想看有没有敌人看见而决定自己的行为,那还指望什么小处能有常法?

  那不就跟韩非子的法术势那样,把术和势随时随地拿来用的纯功利主义了嘛。李素是要严格把法家的奸术从权力架构中拿掉的。

  天下没有完蛋,历史没有终结,现在天下没有其他新人要劝降,不代表华夏的范围就此固化了。

  只要未来眼界开阔、科技发达、殖民开拓,发现了新世界,你要不要劝降新人?

  所以为什么为了这点蝇头小利,非得把末降的人法理上应得的那点利益剥夺呢?

  (当然如果末降者有屡劝不降、最后是被军事打击打得不得不降才放下武器,以及其他恶劣情节,那肯定还是要依法严惩的。

  但李素的一切判定,都是有法可依的,就相当于对“坦白”、“自首”、“立功”的犯罪分子依然要分层分情况对待,区别其主观恶性。但这个决策过程中不考虑是否有下一次博弈,都当成还要重复博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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