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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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觉得鹤哥儿也挺傻的——花了这么大的力气存起来的东西,她当然不会打一次就丢掉!何况元徵这么懒的人难得也有喜欢的运动,还和她一道存珠子,她当然要多多支持。纵然稍贵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她在旁处省着就是。

  重要的还是元徵喜欢。

  雁卿阖上盖子,翻出元徵的信开始看。

  其实前几天元徵就出孝除服了,眼瞧着就要回长安王府。给雁卿写信,不过是打个招呼,顺便聊聊这两年在渭南都做了些什么事罢了。当然他也做不了什么事——主要是他体质太虚弱了,出门吹吹风,世子妃都要紧张很久。

  但他性情敏感温柔,春花夏虫秋草冬雪,乃至云起霞落,汛来水涨,都能令他安静的观赏感怀。这些事他都在信中娓娓的向雁卿一一道来。自然也少不了在结尾傲娇的提一句,“昨日读《诗》,及‘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一节,不觉心有戚戚。久不得音讯,卿安否?余离京日久,不明人心所向。亦唯剖析本真,待卿识之而已。”

  雁卿:……这是在委婉的指责她信写得太少吗?

  虽然顶着“痴儿”的名号,但其实在燕国公府林夫人的地盘上,雁卿是个实实在在的“现充”——有理想,肯努力,父母疼爱,人缘也好,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满足。当然,被妹妹比下去时也难免伤神茫然一会儿,可她心态好,三观正,也很快就调整过来了。

  所以给元徵写信这种事……

  雁卿不解的琢磨着:难道一个月一封不够吗?

  ——她当然不会理解元徵这倒霉孩子空虚寂寞,翘首以盼的心情。

  雁卿就提笔给元徵回信——她如今已能写出可辨认的字了,只要写大一些,就不会糊成一团。她觉着最近她身上最值得一提的大事就是能写字,这种快乐当然要和元徵分享。

  至于元徵看到这么丑的字会不会痛苦到想自戳双目,雁卿完全没去想。他不喜欢看可以令旁人读给他听嘛!

  她和元徵在某种程度上同病相怜——都没朋友,日子都过得寡淡。只不过元徵敏感,雁卿迟钝。

  雁卿便千篇一律的写着,读了些什么书,有些什么进步,觉得什么东西很好吃,希望你也能吃到。和妹妹一起蹴秋千了,妹妹可爱又聪明。一起搬到老太太这里住了。

  在最后也没忘了提——珠子已攒满一盒,七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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