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句话在我心弦上挑了一下,我起身夺门而出,可一直压在心中的那个念头挥之不去,终究停下脚步。

  大婶见我去而复返显然怔住,我勉强扯了一笑,左右是不想活了,帮帮他们又有何妨。

  两日后正是农历七月初四,七四七四谐音去死去死,寓意不佳,我十分想打退堂鼓,然而先前把话说得太满,不得不硬着头皮上阵,这个教训令我深刻体会到三思而后行的精髓,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就不知我还有没有机会用上这一智,只能自我安慰朝闻道,夕死可矣。

  京师府衙果真不同凡响,六房三班吏役齐集排衙,连府尹都是一派气度威严,喝堂威时就差没将大叔大婶震厥过去,我站在堂中觉得身子和思想一般轻飘飘的不着力,眼神不时往凌家少爷方向瞅。

  其实我只不过是在感慨这眉清目秀的少爷怎会做出如此惨无人道的事,然而当他对着堂上威风凛凛的大人挤眉弄眼时我瞬间顿悟了。

  话又说回来,我之所以能以王启远方外甥女的身份,以事发当晚也寄居他们家为由,大喇喇作为目击证人呆在堂中,也得多亏了这凌家少爷,我诓他说我急缺银两想与他合作陷害大叔,他一听便乐颠颠的给了我一两银子,还承诺事成再给一两。

  用二两银子买通人作伪证,私以为依他这种智商若当真栽在我手里倒也不冤枉。

  府尹大人例行公事例的鬼扯,重点是他扯的跟真的似的,什么倒夜香的老公公卖油条的小妹妹都可以作为人证,结果最后还是我演的比较逼真,道睡梦间看到大叔扛着一个箱子在后院偷偷摸摸,一打开,哇全是白花花的银子,讲到这儿府尹和凌家少爷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按说这案子人证物证俱在,差不多可以了结了。

  故事往往在千钧一发之际会有神转折,这时堂外围观审案的百姓中有人提出质疑:“姑娘,你说深夜在院内看到箱内的银两,可七月初一压根没有月亮,你是如何看到的?”

  我一呆,凌少爷一怔,府尹大人怒道:“大胆刁民,竟敢在公堂重地喧哗……来人!”

  人已经不见了。

  我吁了口气,十两白银请来街边的大嗓门乞丐吼这一声,再趁众人注意集中在公堂时溜走,对他来说确是大大的值得,所以说做人要大方,切不可天真的以为二两银子可以收买人心。

  演戏演全套,我呈唯唯诺诺状:“我……是大叔他,他点了火把……”

  群众中又有人反驳:“那夜不是大雨么?如何点燃火把?”“对呀,偷了东西的人哪还敢见光……”这回均是自发性。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